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9月4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副主任李坦军、马德云、沈荟出席会议,会期一天。
上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上述报告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关于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关于龙潭河、太平水库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表决通过了《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整改工作的报告>的决定(草案)》,区政府书面提交了有关报告;会议还进行了人事免职。
会上,刘玉军要求:一要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二要认真抓好预算法的贯彻执行。三要切实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四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五要认真抓好“两库”(龙潭河水库、太平水库)建设。
下午,会议围绕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驻我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及应邀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王务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铮、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磊,区政府办、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编办、扶贫办、医保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区卫计委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分管领导及卫生院院长、计生办主任,共计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代表们围绕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先后提出问题达20余个,相关工作负责人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答复,现场既有追问,也有补充,互动性强,气氛热烈。分管副区长王务兵对代表们重视、关心卫计工作表示感谢,并表态将积极研究落实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
最后,针对本次专题询问情况,刘玉军指出:一是总体效果好。二是要抓好落实。
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摘 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
关于审议工作
上午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所有议程。结合调研和审议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要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针对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具体的措施。特别是预算法执行中的问题一定要整改到位;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
二、要认真抓好预算法的贯彻执行。一是预算编制一定要科学;二是预算执行一定要严格。
三、要切实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一是监管要到位。区乡两级要严格监管调度,严格兑现奖惩;二是保障要到位。真正做到实现社会化服务,真正做到加大财政投入,真正做到纳入效能考评。
四、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规划布点要科学合理;二是各方支持要形成合力,已出台的政策要严格落实到位,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三是监管要严格,确保养老机构不出安全事故,并督促养老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五、要认真抓好“两库”(龙潭河水库、太平水库)建设。一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二要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管。
关于专题询问
一、总体效果好。本次专题询问总体效果好。一是重视程度高。相关部门态度端正,准备充分,回答认真,表态诚恳;二是实际效果好。针对问题回答的通俗易懂,回答的实事求是,回答的比较满意。二、要抓好落实。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种方式,主要目的在于推动难点问题的解决。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要对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办理情况。
关于全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发改委主任 汪
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妥善应对风险挑战,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势头良好,初步预计,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6亿元,同比增长8.8%,基本达到年初计划,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总量与增幅均居全市第2位。全区实现财政收入13.1亿元,同比增长48.0%,增速高于年初计划33.7个百分点。
2017年上半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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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单位
|
上半年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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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计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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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
|
增长(%)
|
绝对值
|
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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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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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
|
8.8
|
185
|
9
|
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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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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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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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15.1
|
较2016年预算增长14.4%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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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200
|
12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22.3
|
9.4
|
50
|
10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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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
11.6
|
150
|
10
|
到位境内资金
|
亿元
|
47.2
|
16.8
|
100
|
15
|
进出口总额
|
万美元
|
5513
|
67.4
|
12000
|
10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4203.6
|
6.7
|
30000
|
9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6055.9
|
9.5
|
11700
|
9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5以内
|
4.5以内
|
4.5以内
|
|
1、农业生产总体平稳,工业经济稳中向好
“三夏”工作顺利推进,10万亩小麦收割归仓,完成夏种面积24.93万亩。上半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3.94亿元,较上年增长2.5%。2017年新申报成功省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示范联合体1家、省级龙头企业甲级队3家。发展桃园面积达11万亩,实现产值10亿元,成功举办2017中国金安脆桃展评大赛。土地确权被省纳入首批10家报部级质检县区之一。土地流转面积达52万亩,流转率近46%。上半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2.3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2.3亿元,同比增长9.4%。目前全区亿元以上产值企业已达到31家,比去年同期增加3家;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持续增加,约占全区产值的15%以上。十亿级企业中江淮电机、星星轻纺增长稳定,保持在7%左右的增幅。滚动轴承、维麦重工、哲思曼尔等均保持10%以上增长,威玛重工、酷豆丁、捷通达、至高机械、天地精华均在20%以上。恒瑞新能源比去年同比增长3倍。
2、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上半年,我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4.6亿元,同比增长15.8%。其中项目投资47.7亿,同比增长7.2%。其中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58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2.5亿元。工业投资15.7亿元,同比下降12.7%,降幅较1—5月收窄16.2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46.9亿元,同比增长26.1%。房地产销售面积166.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1%。2017年我区列入省“大新专”项目50个,年度投资55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31.48亿元,完成投资进度56.8%;列入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77个,年度投资89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51.63亿元,完成投资进度57.7%。一期投资40亿元,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的应流航空产业园项目;总投资35亿元,占地4650亩的南山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均在按期推进。其中,大别山四季彩色生态观光园、星瑞高端商务车变速器壳盖加工项目、异域风情小镇、丰塘安置小区等项目推进速度较快。
3、有效需求持续扩大,招商引资取得实效
上半年,我区消费品市场运行较为平稳。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2亿元,同比增长11.6%,较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与全市增速持平。实现进出口总额5513万美元,同比增长67.4%,增幅较去年全年提高65.5个百分点,实现快速增长;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完成4056万美元,增长12.4倍,上半年新引进项目共49个,落户43个,协议引资311亿元,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26个,5亿元以上项目8。总投资80亿元的佳源五星城项目、总投资50亿元的明发集团城市综合体项目、总投资35亿元的悠然南山项目(二期)及总投资5亿元的博微长安整机联试场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签约落户。
4、核心增长极建设提速,旅游进入发展快车道
集中示范园区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园区发展生命线,截止目前已成功签约21个项目,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5个。今年园区政府投资类项目计划实施62个,年计划投资35.5亿元。上半年竣工项目5个,目前在建项目39个,开展前期工作项目19个。其中大学科技园一期开展装饰装修工程,新城第二小学教学楼、综合楼主体结构完成。年初集中开工的16个重大项目,实行领导牵头、部门包保,每周对接跟进,一对一服务,全程协调推进;南山新区全面实施“生态南山”工程,打造宜居宜业宜游文明新城区。打造白鹭园项目。整理提升南湖水库岸线景观,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目前,南湖旅游小镇酒店主体已竣工装修;异域风情颐养旅游小镇项目内道路、雨、污水管网、温泉井钻采等基础建设推进较快;金安经济开发区北片路网进度已完成三分之二;东片路网正在进行规划设计;五星大道正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祥安热能、江淮电机二期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以吉宝物流产业园为主,以正时达物流、祥安物流园、安徽邮政电商云仓储中心为依托成功打造现代物流产业园。围绕九十里山水画廊,加快旅游业发展。开展昭庆寺、大华山景区创4A级景区创建相关工作;加快大别山彩色观光园、大裂谷温泉度假村、大别山养生慢谷等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四季游金安”主题,先后举办了六安市第九届桃花节、金安区第三届夏季旅游扶贫采摘季等活动。上半年,全区共接待国内外游客367.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4.68亿元。
5、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产业结构升级加快
上半年,全区实现财政收入13.1亿元,同比增长48.0%;财政支出22.7亿元,同比增长19.5%。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区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金安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金政〔2017〕38号),3月份,区发改委组织申报了新型电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项目,已通过市专家会议评审。培育以江淮电机、先锋电机等企业为龙头的金安区成套设备新型电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悠然蓝溪、枫彩集团等企业为龙头,以九十里山水画廊为支撑,围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打造金安区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出台我区《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金发〔2017〕11号),确立目标,细化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职责,着力推进30项重点工程,夯实“十三五”发展支撑。
6、脱贫攻坚扎实有效,民生民计持续改善
成立了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下设六个作战部和两个工作组。选派35名思想素质、能力水平和身体条件过硬的享受副处级待遇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出台了金安区脱贫攻坚“1+20+N”配套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81亿元,全部用于保障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建成53个村级光伏电站和5000个户用光伏电站,6月30日前全部并网。在全市率先启动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兑付补偿46926人次,实际发生总医药费7361.6万元,综合医保支出5656.8万元。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0人,规划建设分散安置点78个、集中安置点10个,安置房121套,已全部开工在建,8月30日前全部建成。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403.57公里。加快实施民生工程,36项民生工程今年计划投资25.2亿元,截止6月底已到位资金18.7亿元,占比为74.2%。上半年,我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03.8元,同比增长7.9%,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3.6元,增长6.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5.9元,增长9.5%,增速比全市高0.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597人,管理服务率9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80.68万人,完成任务101.5%,继续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总体上看,上半年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同时经济结构优化、改革成效显现、民生持续改善,为完成全年经济目标奠定了较好基础。但也要看到,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合理。从目前的投资结构看,比例严重失衡,投资靠房地产拉动明显,全区1—6月完成房地产投资46.9亿元,同比增长26.1%,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量占固定资产投资的49.6%,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
2、部分指标未达序时进度。对照年初预期目标,上半年规模工业增加值22.3亿元,完成年初计划44.6%;固定资产投资94.6亿元,完成年初计划47.3%;未达到年初计划任务。
3、工业投资下降。截止2017年6月份,全区本年在库统计工业项目5000万以上16个,5000万元以下20个,累计完成工业投资15.7亿元,同比下降12.7%。工业在库项目少,工业投资项目下滑严重,导致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低速运行。
4. 经济转型升级较慢。主导产业集聚难以形成,缺乏高新科技好项目,大企业、大项目支撑带动力弱;传统工业企业创新能力不强,部分企业面临生产、经营、资金等困难,已难生存。
5.土地指标限制导致多家签约项目拿不到土地不能开工建设。仅应流航空产业园、悠然南山二期、悠然南溪动漫产业园3个项目急需用地指标就达1800亩。
二、下半年工作意见
随着宏观经济总体回升,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创新驱动、“三去一降一补”等扶持实体经济政策持续发力,我区区位优势进一步凸显,我区经济运行外部环境趋稳向好。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重大政策落实,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紧盯重点工作目标,加强督察调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抓实体经济扶持稳增长。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0条”和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支持技工大省建设、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五个“10条”及市里各项政策,加快推进应流航空产业园、江淮电机二期、江汽加工中心等优势项目建设,增强工业实力。在盘活存量上,继续围绕调结构推进去产能,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盘活“僵尸企业”,推进“退城进园”工作,引导低水平企业主动改造过剩落后产能,推动困难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在发展扶持上,深入推进暖企活动,实现领导联系帮扶规上企业全覆盖,“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强银企对接,扩大信贷投放,畅通金融服务通道。在降低成本上,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省结构性减税和降费政策。在招商引资上,围绕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我区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通过土地、厂房、财政等支持政策,争取更多优秀企业来我区落户。
二是抓新兴产业培育促增量。抢抓省政府出台《支持“三重一创”建设等若干政策》、《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政策机遇,积极推进以江淮电机、先锋电机等企业为龙头的金安区成套设备新型电机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争取应流小型涡轮航空发动机及特种装备动力应用项目纳入第二批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加快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继续加大政策扶持,抓紧印发实施我区《支持金安区“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充分发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和研发提供支持,将政策的红利转化为更快更好发展的动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三是抓服务业发展调结构。加大促进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力度,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22号),及时兑现扶持优惠政策。加快发展电商经营主体,积极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继续巩固外贸向好势头,进一步抓住大企业、大商品,对重点外贸企业特别是有市场、有订单、有实绩的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对重点商品“一品一策”密切跟踪指导、推动实现“优进优出”。突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示范园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悠然蓝溪二期、悠然南山二期、南山健康养老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城市核心商圈,以万达广场、百大集团、百盛东金城、红达义乌小商品城等大中型商贸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高中档商业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繁荣商贸业。加快旅游业发展,以乡村旅游为重点,打造乡村旅游升级版;加快九十里山水画廊重要节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整体环境;加快农家乐提升;加大旅游营销,继续举办各种特色节庆活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继续抓好木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四是抓重大项目建设增后劲。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和“五项机制”,加大力度协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按月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分析,确保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和转化率。紧抓重点项目开工,强力推进77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今年我区列入省“大新专”项目55个,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19个,目前还有1个未开工;列入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77个,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31个,目前还有1个未开工。对列入今年开工计划尚未开工的项目,下达“三查三单”督办单,加强跟踪督查;针对在建项目进度较慢的重点项目,找准问题,分类指导,逐个协调,制定方案,争取尽快达到序时进度。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密切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皖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三重一创”建设等,以及文化旅游、特色小镇、服务业发展重点区域和重大平台、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领域,加强政策研究分析,组织筛选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导向的项目,精心做好项目储备。
五是抓脱贫攻坚惠民生。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紧盯重点领域、要害部位,特别是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小额信贷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贫困户人均收入,消除返贫隐患,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边脱贫、边返贫现象。确保年底之前完成1.7万人脱贫、68个贫困村出列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严守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米的政策红线,按照9月底完成搬迁任务的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制定台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搬迁任务。进一步发挥光伏扶贫效益,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加快民生工程建设,确保36项民生工程保质保量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丰乐河治理,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道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着手规划保健院综合楼建设,落实四院新建选址等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青年创业计划,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推动金安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安排,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复杂严峻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圆满完成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区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区本级财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0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18%,其中:国税完成3060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26%;地税完成3590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41%;财政完成1179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4.67%。2016年区本级财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26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2.76%。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401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97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1906万元、新增地方政府性一般债券收入16472万元、调入资金5905万元、上解收入10000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4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264万元、上解支出5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37万元、补助支出1528万元。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37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0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2267元,收入总量为68656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006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650万元,支出总量为68656万元。2016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区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48092万元,加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投资收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206803万元;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9668万元,加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等,支出总量为13827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8529万元。
4、政府性债务收支及余额情况。2016年,全区政府性债券收入9092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30089万元,置换债券60832万元。政府性债券支出90921万元,其中: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72万元,用于政府性基金支出13617万元,置换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60832万元。
2016年底,区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270919万元,债务率44.5%,低于警戒线55.5个百分点。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10106万元,占债务总额的77.55%;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4458万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6355万元。
二、2016年财政工作
回顾过去一年,区政府带领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依法全力组织收入,有保有压安排支出,大力平稳推进改革,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收入稳健增长,质量显著回升。2016年,我区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政策性减收效应进一步显现等不利因素影响,着力强化和创新征管措施,实现了区本级财政收入总量持续增长,同口径增长12.73%。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地方可用财力59736万元,同口径增长25.64%;非税收入完成15965万元,占财政收入比重同比下降2.51个百分点;全年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51906万元,增长12.27%。
(二)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民生事业。2016年我们坚持厉行节约,硬化预算约束,促进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提速增效。2016年区本级财政支出完成334264万元,同比增长10.06%,增支30545万元,支出规模不断壮大,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支出结构日趋优化。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在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基础上,法定支出适度增长,教育、文化、社保、农林水等法定支出增幅分别为35.52%、7.82%、7.43%、14.66%。2016年区本级民生支出达290019万元,占财政支出总量的86.76%,确保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
(三)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加强融资平台建设。健全公司制度,提升融资能力,狠抓队伍和业务建设。2016年区融资主体申报20个融资项目,争取到融资38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区重点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金安融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2016年为企业提供担保200笔,担保贷款10亿元;增加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1700万元,为41户企业提供应急过桥资金27490万元。落实财政奖励政策,全年兑现企业奖补资金2594万元。三是全力统筹整合各类资金,推进脱贫攻坚。从我区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中安排5705万元,当年新增财力安排2874万元,盘活可统筹的存量资金安排740万元,合计安排扶贫攻坚专项资金9319万元。主要是用于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健康扶贫、扶贫雨露计划等,有力推动全区扶贫攻坚进程。
(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2016年全面落实细化财政改革各项制度措施。1、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积极实施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区89个部门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部按时公开。2、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989万元,全部统筹用于扶贫推进、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支付规模不断扩大,公务卡制度不断规范。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达到164个,实现了财政预算单位的全覆盖。4、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新机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全年征收有偿使用费3922万元。5、实行采购过程“三分离”,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和公正。2016年,共为256个单位组织294次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5800万元,完成采购金额5.2亿元,节约资金0.8亿元,节约率达到12%。6、制订完善《金安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规范部门、单位、乡镇举债和偿还政府性债务行为。组织全区政府性债务清理,通过多种方式消化债务36111万元;争取置换债券60832万元,用于置换教育、交通、水利等一般债务;新增债券资金30089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民生工程区配套等。7、完善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超收财力向乡镇倾斜,乡镇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强化乡镇建设项目和债务管理,切实防范乡镇债务风险。8、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先后对涉农资金、“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小金库”专项治理、财政扶贫资金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和整改,提高了财政监管效果。
2016年,我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但财政运行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收支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财政支持发展压力较大,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赖度高,保障能力仍然较弱。三是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艰巨。四是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预算平衡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各项财政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对于这些问题,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分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项加以解决。
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上半年全区财政收支均取得新突破,圆满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工作任务。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717万元,占年初预算151000万元的86.57%,增长47.95%。其中非税收入完成3195万元,占财政收入的2.44%,同比下降10.78个百分点。收入形成可用财力77260万元,增长25.33%。分部门情况:国税完成83451万元,占年初预算77000万元的108.38%,增长317.4%;地税完成46707万元,占年初预算58000万元的80.53%,下降21.13%;财政完成559万元,占年初预算16000万元的3.49%,下降96.51%。
上半年,全区共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5504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80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6952万元。
1-6月份,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879万元,占年初预算335818的67.56%,增长19.45%。其中: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87035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2.44%。
1-6月份,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69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4%,同比增长504.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9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1.95%,同比增长459.73%。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37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7.5%,同比增长593.2%。
1-6月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185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9.8%,同比增长55.5%。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73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2.5%,同比增长15.9%。
2017年,上级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217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5225万元,专项债务136535万元),比上年债务限额增加3385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23855万元,专项债务10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77494万元,比年初减少3354万元。
二、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特点 1、收入规模不断壮大。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趋势,全区各级财税部门凝心聚力,克难攻坚,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上半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13.07亿元,增长48%。财政收入总量、进度均居全市各县区第1位,增幅居第2位。提前两个月完成“时间过半、收入超半”任务。其中:国税收入增长超常。国税部门半年完成全年任务,1-6月完成83451万元,同比增长317.4%;地税收入稳中有降。地税部门上半年收入较好,完成46707万元,同比下降21.13%。
2、收入质量全省第一。全区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收入质量跃居全省首位。一是税收收入贡献突出。税收收入入库12.75亿元,占财政收入的97.6%,较上年同期比重上升10.8个百分点;二是非税占比明显下降。非税收入完成0.32亿元,占财政收入的2.4%,同比下降10.8个百分点;三是地方财力明显增强。收入形成可用财力7.73亿元,增长25.3%;四是区域收入进度差距不断缩小,区乡财政收入完成进度整体趋于均衡。
3、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今年以来,区政府不断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优先确保民生支出。1-6月民生支出18.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教育支出5.95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3.46%,同比增长33.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9.04%,同比增长60.69%;医疗卫生支出1.96亿元(比除同期新农合资金支出),为年初预算数的76.35%,同比增长19.4%。此外,农林水支出4.0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6.51%,同比增长13.78%;城乡社区支出1.1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6.88%,同比增长118.79%。支出进度与增幅的增加,使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促进了全区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4、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省下达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的若干政策文件,及时按要求开展地方债务自查自纠,完成了涉及25个项目、40亿资金的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并加强了对融资平台和乡镇债务的定期统计监测工作。继续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今年争取置换债券31757万元,争取新增债券33855万元,重点支持道路交通、脱贫攻坚等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中长期、低利率的大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优化了政府债务结构。
三、下半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及下一步财税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全区财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经济运行中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下半年财政刚性支出压力较大,财政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收入预期目标管理难以实现。近年来,上级财政部门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财政收入预期管理,精准预测。但受房地产市场销售异常的影响,超收已成定局。上半年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完成92109万元,占财政收入的70.46%,占比越来越高,增加了全区收入的不稳定性。我区财政这种过度依赖于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结构模式,不仅抗风险能力极差,同时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管理难度加大,给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发展留下较大隐患。
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从支出看,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压力大。今年以来,不仅要落实人员增资、效能奖励、养老保险等人员支出,又要保证脱贫攻坚、民生工程提标扩面新增配套等重点领域支出,刚性支出需求增长远快于财力增长,再加上下半年政府债务需要还本付息,财政收支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十分困难。
对此,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收入预期管理。进一步强化国、地、财相关收入征收部门协调配合, 准确研判财税经济形势,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加强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和建筑业报验户的管理,既要确保税收不流失,又要防止收入过快增长。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收入及时、均衡入库。扎实做好财政收入预期管理,确保全区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
二是着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一是加强财政支出预期管理,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支出主体责任,督促单位不断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执行效率。二是把加快支出进度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十三大类民生支出和八大类重点支出持续均衡增长。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四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到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支出上。五是完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管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全面完成对社保领域投入。六是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各项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三是倾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推进示范园区、南山新区、金安开发区核心增长极建设和金蜀战略合作,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效,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二是优化财税服务,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制度和资金保障,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技术改造,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三是统筹推进科技经费保障工作,完善促进就业、鼓励创业、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基金运作模式和操作规程。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用好续贷过桥资金等财政政策工具,撬动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五是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和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厚植财源。
四是强力推进财税各项改革。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细化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预算执行。二是推行中期财政规划,将税收政策调整和各项增减因素编入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改革,建立项目分类管理制度和项目库滚动管理机制。在中期财政规划范围内做好三年滚动预算项目库建设。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四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式管理,加快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五是要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行推广PPP投融资运行规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项目建设。六是加强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是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扩大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范围。
五、竭力加强债务收支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风险预警等制度体系,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规范举债行为。积极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新增额度,努力消化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单独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预算,同步开展政府性债务收支以及财政支出责任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常委会审批,确保将所有政府债务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切实防范隐性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开展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和违法违规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超越管理权限延长购买服务期限等问题的清理整改,切实防范区域性财政、金融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财政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财政管理等措施,逐步改进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为“走在前列、共建金安”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韦文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我局对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地税局组织税费征管情况以及区教育局、林业局、司法局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相关预算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个私企业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我区财政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调整收入结构,大力组织征收,完成区本级财政收入82161万元,较上年增加15161万元,增长22.63%。其中:税收收入66196万元,较上年增加18644万元,增长39.21%,占财政收入的80.57%,较上年比例增长9.60%;非税收入15965万元,较上年减少3483万元,降低17.91%。当年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9736万元,较上年增加12189万元,增长25.64%。
支出结构得到优化。结合当前政府扶贫政策和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等,我区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和行政运行成本,优先保障扶贫和民生支出。2016年我区民生支出达317323万元,占财政支出85.81%。一是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安排教育经费115465万元、增长35.52%;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65393万元;三是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安排医疗卫生支出42233万元; 四是加大社会保障力,社会保障支出45749万元、增长7.43%;安排住房保障经费11590万元,发放涉农补贴资金42392万元。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有效促进我区农民增收和扶贫民生等政策的落实。
财政管理积极推进。 2016年,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的执行和监督,一是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8989万元,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达164个,实现财政预算单位全覆盖;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当年征收有偿使用税3922万元;四是实行阳光采购,当年为256个单位组织了294次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金额52000万元。区财政管理工作的推进,增强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初预算安排,区本级财政预算总收入437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2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2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000万元;财政预算总支出427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2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25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总收入239272万元,其中:收入形成可用财力427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1162万元、体制上解收入4369万元、调入资金20997万元;预算总支出23927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支出安排132720万元、集中专项安排24567万元、民生工程安排81985万元。
后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调整如下:财政收入调增22300万元(全口径),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调增70653万元,预算支出调增72938万元。因此调整后:2016年度区本级实际可用财力为333197万元,其中: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4854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41815万元、新增债券16472万元、盘活可统筹存量资金1000万元、体制上解收入4369万元、调入资金209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19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及运转经费支出安排193139万元、集中专项安排44296万元、民生工程安排9576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初预算总收入13216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40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17466万元、居民养老19106万元、职工医疗7095万元、居民医疗46351万元、失业878万元、工伤448万元、生育258万元;预算总支出12251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405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17466万元、居民养老11861万元、职工医疗6808万元、居民医疗44591万元、失业548万元、工伤435万元、生育24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预算总收入66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642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0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800万元;预算总支出6600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529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50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600万元、廉租住房支出40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4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00万元、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1000万元。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规定,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能够按照上级要求,为防范风险,做到收支略有结余。
(二)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结果
2016年度完成区本级财政预算总收入6017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收入3440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收入1535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收入104155万元;实现财政预算总支出586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40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82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415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4019万元,比上年增加38836万元,增长12.73%。其中: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973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89万元,增长25.64%;上级补助收入251906万元,比上年增加28448万元,增长12.73%;调入资金5905万元,比上年减少6346万元,下降51.80%;债务收入(新增)16472万元,比上年增加7451万元,增长82.60%;上解收入10000万元;总支出344019万元,比上年增加38836万元,增长12.7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264万元,比上年增加30545万元,增长10.06%;上解支出590万元,比上年增加85万元,增长16.8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37万元;补助支出1528万元,比上年增加569万元,增长59.3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5356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48092万元、投资收益160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464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转移收入18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532万元;总支出13827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2241万元、其他支出110万元、转移支出15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76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5290万元,滚存结余6852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415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7.81%,比上年增长5.21%。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05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19万元、债务收入(新增)13617万元;总支出10415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339万元、其他支出98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452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8万元。
2016年度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实现收支略有结余。
(三)区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预算调整幅度较大。财政预算资料反映,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调增22300万元,占年初预算36.98%;区本级预算支出调增72900万元,占年初预算30.46%。同时预算调整部分也没有严格按照收支分类科目,编制到相应类、款、项。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将按照要求,对预算的编制加以细化完善,并按照收支分类科目,编制到相应类、款、项。
2、部分资金(基金)核算不规范。(1)2016年,收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4322万元,没有通过区金库征收和纳入预算管理,直接将征收资金缴入财政社保专户;(2)2016年,区财政预算代扣的机关职工养老金及职业年金4695万元,区财政预算没有通过“基金收入”科目作相应的帐务处理,而是通过“暂存款”直接转入财政社保专户;(3)2016年,区财政总预算把“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直接列“一般预算支出”。当年“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贷方发生额64196.67万元,借方发生额58697.16万元,年末该科目贷方余额5499.51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待上级政府具体养老政策文件出台后,将按要求做相应调整。
3、设置过渡性支出户。2016年区财政将全区职工工资由预算拨付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置的工行佛子岭路支行93107户和农行政务区支行2383户,然后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再将资金从上述户转入由区财政局设置的工行佛子岭路支行7394户和农行政务区支行2631户进行打卡发放。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于2017年6月已取消工资发放过渡户,工资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户直接打卡发放。
4、应缴未缴预算收入。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非税局帐面反映应交未缴预算收入75973.76万元,其中:①非税收入20555.97万元(区直各单位收入10538.15万元、乡镇街各单位351.87万元、罚没收入1329.51万元、政府财力资金2757.86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578.58万元);②土地出让收入55417.79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9747.07万元、教育资金1688.03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945.28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026.5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资金3245.2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3836.76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3928.93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今后将加强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金入库进度,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5、往来款长期挂账。截至2016年底,区财政土地出让金帐面反映“暂付款”借方余额19578.18万元,其中:区城乡建设投资公司4000万元、城北乡8327.53万元、先生店乡600万元、区粮食局570万元、孙岗镇848万元、东河口镇50万元、施桥镇280万元、毛坦厂镇1802.65万元、交通局(金裕大道工程)500万元、望城街道2000万元、木厂镇600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清收,并在财政结算时将及时扣回。
6、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通过对我区19家农业种养殖合作社、公司和家庭农场的调查,发现上述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如: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涉及资金515.43万元。
整改情况:区财政部门将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加大对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支付监管力度,从源头上制止此类情况发生。
二、地税部门组织地税收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调节税收进度。区地税局受税收任务影响,对部分税收进行退库调节,造成征管系统部分税种全年入库金额与地税会计报表相差3359万元。
整改情况:上述税款已于2017年上半年全额入库。
(二)部分税款没有及时征收。1、部分企业2016年仅阶段性缴纳土地使用税,经审计测算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1216万元;2、315户纳税户补缴2012-2015年各类税款5059.98万元(不含印花税)。
整改情况:地税部门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当年税收及时足额征收。
(三)应征未征税款。通过地税局2016年土地使用税、契税征缴情况与区国土《供地台账》(扣除2016年10月后供地)进行对比,发现供地后应征未征相关土地税收1248.62万元,其中:1、经审计测算应征未征30宗土地使用税57.38万元;2、应征未征19宗土地契税1191.24万元。
整改情况:地税局已于2017年4月征收入库1115.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无合法依据收费。经审计发现,2016年区教育局及下属单位无依据收费79.08万元,其中:1、教育局59.30万元;2、城区教育辅导组9.70万元、孙岗中心学校5.80万元、木厂中心学校4.28万元。
整改情况:教育部门已将此款上缴区财政。
(二)未按规定拨付教育公用经费。2016年初区教育局上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支出总额5613.21万元,经审计发现,区教育局当年未按规定拨付教育公用经费1254.28万元。同时,截止2016年底帐面结存教育公用经费154.78万元。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已对未按规定拨付的教育公用经费作了相应帐务调整。同时,对帐面结存的教育公用经费限期拨付。
(三)教育专项经费结余。经查,教育局2016年收财政拨入2015年度教职工乡镇工作补贴款2013万元,2016年实际支付1997.40万元。截止2016年底乡镇工作补贴结余15.60万元,暂存分中心“待查户”。审计确认是2015年按毛中、东河口中心校、东桥中心校实际支付在岗人员核定多余款。
整改情况:此款已收缴区财政。
(四)部分支出不合规。1、教育局下属的城区教育辅导组等3个单位2016年无合法依据发放补助30.84万元;2、区林业局报销不合规发票支出0.9万元、手续不完备支出0.78万元,超范围报销招商引资、项目等接待支出11.56万元和购烟洒支出5.44万元。
整改情况:区教育局下属3单位无合法依据发放补助已全部清退,区林业局报销不合规支出已要求限期改正。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将各项可预见收入支出完整编入年初预算,并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尽量减少或避免预算调整,确保年度预算科学、精准和严肃。
(二)建议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通过金库征收,纳入预算管理;对于代扣的机关职工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财政应通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作相应帐务处理,以确保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的完整性;对于“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应按照《预算法》规定,实行收付实现制,如果特定事项需要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应当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建议区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清收力度,收回出借的土地出让金,及时缴入金库,纳入预算管理。
(四)建议专项资金管理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并把项目支出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同时利用通讯工具对提供劳务或供货单位进行问话调查,对报帐发票利用网上税务发票真伪查询系统进行验证,以有效防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问题的发生。
(五)建议相关部门今后要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制度,严格控制不合规支出,特别是招待费、各种奖金补助和超市购物支出。以压缩支出,节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建议相关部门今后要加强收费行为的管理,严格按照《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对区政府《关于全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财经工委对《关于全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上半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6亿元,同比增长8.8%;全区实现财政收入13.07亿元,同比增长47.9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4.6亿元,同比增长15.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2.3亿元,同比增长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4.2亿元,同比增长11.6%;实现进出口总额5513万美元,同比增长67.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03.8元,同比增长7.9%。财经工委认为,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总体部署和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农业生产稳中向好,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增效,有效需求持续扩大,绿色发展稳步推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全区经济社会总体平稳发展。《报告》科学地分析了上半年我区经济发展的形势,并对下半年的工作作出全面规划,提出的目标既考虑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特点,又切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可行、保障有力。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区也面临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合理、工业投资下降、部分指标未达序时进度等问题。对这些困难和问题,区政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为完成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项预期目标,财经工委提出以下建议:
1、着力壮大实体经济。努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转变服务理念,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智力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通过采取推动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畅通金融服务通道、
严格实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有力措施,着力优化实体经济发展要素保障,破解要素资源瓶颈制约,特别是在人才、资金、土地和水电气等能源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2、有效防控潜在风险。近期,针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财政部联合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地方政府及政府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随着整改工作的深入,资金需求和供应矛盾会凸显,一些隐性债务逐渐明晰,区财政及融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切实加强风险管理,深入分析融资规模大小、期限结构长短、资金偿还来源等问题,高度关注不同类型债务风险苗头,对资金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准备好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将政府性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3、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扶贫战略各项安排部署,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结合我区资源优势,突出抓好产业扶贫,选准主攻产业方向,加强产业链招商、精准化招商,着力推动招商项目落地、投产达产,以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加大部门帮扶和扶贫项目实施的督查力度,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农户增收,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任务,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4、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加大社会事业投入,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继续提升社会治理,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对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新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安排,财经工委对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总收入34401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形成可用财力597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1906万元、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16472万元、调入资金5905万元、上解收入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4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264万元、上解支出5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37万元、补助支出1528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2016年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8656万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8656万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2016年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53565万元,上年结余532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38274万元,年终结余68529万元。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717万元,占年初预算151000万元的86.57%,增长47.95%。其中:国税完成83451万元,占年初预算77000万元的108.38%,增长317.4%;地税完成46707万元,占年初预算58000万元的80.53%,下降21.13%;财政完成559万元,占年初预算16000万元的3.49%,下降96.51%。2017年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6879万元,占年初预算335818的67.56%,增长19.45%。
财经工委审查认为,2016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全区财政执行总体良好。今年上半年以来,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及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要求,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收支安排积极稳妥、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符合预算法要求和我区实际,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税收增长乏力、收入对个别产业的依赖性较强,刚性支出和偿债压力并增,存在抗风险能力差的隐患,收支矛盾突出。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财政工作,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依法理财,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要进一步重视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发展新兴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逐步改变政府财力依赖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局面。提升第一、二产业发展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注重抓大引优,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优化税收征管模式,做到应收尽收。严格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增强非税收入监管和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利用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注重科学研判,着力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完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编制,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编制明年预算,政府性投资项目要提早编制,前移评审关口,开展充分科学论证,切实把好项目预算管理的第一道关。客观的预测和判断全区财源结构与走向,注重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和研判,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有重点地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支出项目和重大项目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财政资源优化配置。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加强调研,认真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有效性、前瞻性和可持续性。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反映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成果和责任履行情况,为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4、规范财经秩序,着力提升预算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加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步入全面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和资金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快推进人大与财政预算编制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建设,实现在线实时监督,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实时监督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对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财经工委对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6年,区政府及财政等部门按照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治税理财,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2016年预算。区审计局按照审计法、预算法的规定,严格、规范地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有关整改建议,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
为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动我区经济健康发展,财经工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审计工作。审计部门要认真贯彻新《预算法》,以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按照实施全口径预算的要求,加强预决算的全面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把审计监督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以财政资金的走向为主线,突破
“就账论账” 的传统审计方法,做到审查资金、业务、决策、效能并重,从落实政策、内部管理、规范程序、资金使用等方面入手,揭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财政收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分析查找原因,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进一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在突出审计重点的情况下,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财政经济运行安全、重点项目推进、民生项目、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存量资金使用方面的审计力度,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三、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积极整合审计资源。探索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技术运用的审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实现审计整改与被审计单位自我整改的良性互动。
以上报告,请示审议。
关于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区把养老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趋势,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更多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成果。按照要求,现将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安区现辖17个乡镇,5个街道,总人口约85万人,截止2016年底,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9.2%,60周岁以上残疾人口数3.2万人。为有效应对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区认真调研,积极谋划,不断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公办敬老院28所,社会办养老机构9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所。
二、主要做法
(一)继续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自2009年纳入民生工程以来,全区7年来新建、改扩建敬老院项目53个,新增床位2780张,总投入6800多万元。到2015年底,全区共有28所敬老院,床位3280张,入住3128人,集中供养率达46.7%。2017年,我区将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新建木厂镇、马头镇、望城街道等三所敬老院,共450张床位,总投资约1500万元。
(二)加快发展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金安区出台了《金安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为支持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提供政策依据。截止目前,我区经设立许可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共有9所,床位数1140张,入住725人,其中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2所,分别是银和老年公寓和孙岗老年公寓。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所,日托床位数48张,总建筑面积680㎡,日平均服务人次15次。分别是东市街道江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望城街道安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东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分别在望城街道、中市街道、三里桥街道、清水河街道、三十铺镇等9个社区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目前,该项目已纳入世行贷款项目。
(三)率先开展敬老院医养结合工作
在满足五保老人的衣食住行的同时,金安区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开展敬老院医养结合一体化试点,民政部门联合卫计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强敬老院五保老人医疗保健工作的通知》,在全区17个乡镇中心敬老院设置医务室,实行“小病不出院,大病分级诊疗”的新型医养结合管理模式,让分散供养五保和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看病就医真正实现小病不出院门,不出乡域,大病不出县区,从根本上解决了五保老人就医难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各乡镇中心敬老院已按照医疗门诊部标准建设医务室,并持有区卫计委予以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已投入使用。
(四)制定金安区“十三五”健康养老产业规划,确保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加快我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我们邀请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共同参与制定金安区健康养老产业规划,结合我区的地理优势、生物医药资源、旅游业和相关扶持政策,打造一个集养老护理、健康养生、健康旅游、休闲体育乃至老年产品于一体的综合产业链,拉动全区经济增长及产业转型,力创全省乃至全国健康养老产业典范。其中重点项目:一是六安市南山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该项目是我区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位于南山新区,拟投资10亿元,占地150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新建床位2000张,规划建设养老养生、医疗、旅游度假等老年公寓;二是蓝溪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位于三十铺镇境内,拟投资3.6亿元,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米。规划建设老年公寓、医疗中心、老年大学、配餐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综合购物中心等。同时还有大别山温泉度假山庄、金安区木厂镇医养中心、东河口镇东石笋慢生活基地、南湖小镇等重点医疗休闲养老项目。
(五)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六部委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区民政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老龄办成立金安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金安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和《金安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7年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按计划按职责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我区召开各乡镇街民政办主任和社会办养老机构负责人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开展金安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全区27所公办敬老院和9所社会办养老机构均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自查和互查工作,并上报《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我评价表》、《养老院服务质量核查评估表》、《养老院满意度测评表》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问题清单》。下一步,我们将对照问题清单,逐步整改到位。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社会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养老服务有关用地、用水、用电补助等优惠扶持政策尚未真正落实,没有做好规划布局,各部门在推行养老服务工作上也没有形成合力,在民办养老机构审批过程中,规划、用地、消防、环境、卫生等验收成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制约瓶颈,在管理机制上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与要求以及收费标准;在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服务标准,评估体系上存在差距,市场监管等亟待加强。
2、养老基础设施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
我区目前除乡镇敬老院外,缺少其他福利机构设施,特别是高龄、失能、失智、城市三无人员无法安置,政府对福利机构的投入不足,影响养老机构的发展速度和规模。
3、养老服务队伍人才缺乏,专业水平较低。
我区公办敬老院一是管理服务人员不足,按照上级规定1:10配备,五保生病及护理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二是管理人员整体队伍年龄偏大,大多是退下来的村干部和年龄偏大富余劳动力;三是管理队伍缺乏护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大多数人未经过专业培训,也没有专门的养老服务培训机构;四是工资收入较低,目前我区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平均1600元左右。
四、建议
1、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制定出台比较完善的、系统的政策文件,以指导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具体实践。
2、加大投入,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一方面要确立政府主导地位,加大对政府创办养老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也要吸引更多的民资来参与兴办规模较大、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养老服务的途径和机制,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3、注重规范,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建立相关的评估、评价制度,建立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动态管理。要加强对老年服务机构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估,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加强为老服务管理队伍、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的能力建设,从注重培训、加强指导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养老服务需求。
关于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王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于8月中旬,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德云的带领下对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孙岗、城北和城区三处老年公寓,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区民政部门专题汇报,并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交换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1、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针对我区社会老龄化的加快趋势,全区近年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发展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率先开展敬老院医养结合,健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成效明显。
2、机构建设不断加强。我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不仅机构数量增加,且质量变优。近年来,新建、改建敬老院项目53个,新增床位2780张,总投资6800多万元;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9个。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得到扩大,优化了硬件设施,完善了服务功能。通过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事业,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取得新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建立,为居家养老奠定了基础。
3、服务功能得到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对全区“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服务,集中供养率达46.7%。民办老年公寓的推广,提供了不同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有效缓解了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压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新进展,居家养老全面推进。
4、政策扶持比较有力。区政府出台《金安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支持鼓励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结合我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快了我区养老产业发展。南山、蓝溪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已投入建设。
二、存在问题
1、体系不够完善。尽管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早,限于政府财力和条件设置等因素,整体水平还不高。目前,与区“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照顾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机构为支撑,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服务体系”还有较大差距。
2、服务缺口较大。一是养老机构总体规模小、床位少,设施落后、功能不全,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有限。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尚处起步阶段,还无法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服务。三是养老服务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员严重不足。
3、制约瓶颈较多。养老机构的建设投入较大,政策性补助标准较低。同时,由于准入门槛相对较高,用地指标等难以落实,相关手续较为繁琐,影响了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速度。限于当前医保政策,医养结合困难较多。
4、监管力度不足。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手续不完备,甚至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对不具备条件的无证养老机构未能有效予以清理。
三、工作建议
1、强化组织领导,着力落实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老有所养”的系统工程。区政府要围绕区“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重点,科学规划布点,强化目标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民政、人社、卫计委、财政等部门相互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多样、种类齐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利用金安山清水秀的自然资源优势,打造金安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
2、加快机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要根据不同功能、不同定位和不同标准,进一步加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要重视我区南山、蓝溪等一批养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同时也要接地气,鼓励支持农村兴建村级老年公寓。要大力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乡镇敬老院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要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完善功能、提升品质,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要着力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争取把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社区配套用房,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要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完善政策保障,增强发展动力。要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社会养老事业发展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广泛吸收民间资本投入到养老服务行业。要坚持创新,探索引入“公建民营”、“民营公助”等管理模式,促进养老社会化。要提高财政补贴,在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要关注并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经费不足及其人员工资低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合理统筹卫生和养老资源,完善医保报销制度,推进医疗护理与生活护理有机衔接。
4、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要严格监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标准和评估体系,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向市场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取缔不具资质的养老机构。要重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社会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和效率。
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区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2017年区重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成立专门机构、编制专项规划、出台实施方案及验收办法,着力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主要做法
1、召开专题推进会。3月31日,在区会议中心布置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通报第一季度农村垃圾治理情况。6月26日,在区住建局召开农村垃圾治理调度会。6月28日在马头镇召开了全区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会,全面布置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工作。7月26日,在孙岗镇召开了全区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暨小城镇建设推进会,并参观了孙岗镇改厕现场,听取了孙岗镇农村改厕经验介绍,会上对我区改厕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通过调度会、推进会的形式,有效促进了我区农村“三大革命”工作的顺利开展。
2、扎实做好工作。随着形势变化和美丽乡村的深度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农村“三大革命”工作的要求,我区2017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农村垃圾治理为重点、统筹做好农村旱厕改造和污水治理工作。
(1)农村垃圾治理。我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按照省、市农村垃圾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5年抓谋划、2016年抓实施、2017年抓规范、抓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对照《金安区农村垃圾治理考评细则》,总结去年以来的工作经验,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域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各乡镇对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在全市率先关闭了乡镇垃圾填埋场16处,全部送到市垃圾焚烧厂处理。二是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督查考评,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年终总考评,并按考评结果兑现各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补助资金。三是抓好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督促保洁公司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四是配齐配强村级保洁人员,并做好业务及安全培训,按照每村配备1名以上专职保洁员标准,全区共配备村级专职保洁员378名。五是新添必要的垃圾治理设备,为提升垃圾治理水平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农民群众树立良好卫生习惯。截至7月份各乡镇共清理垃圾44500吨,农村环卫质量较去年有较大提高。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有孙岗镇、椿树镇、木厂镇、双河镇、毛坦厂镇五个乡镇。
(2)农村改厕。农村改厕事关农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事关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的优劣、事关农民群众几千年来的传统习惯,做好今年农村1万户旱厕改造工作任务重、压力大。
为了做好改厕工作,区政府出台了农村改厕实施办法,明确了坚持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以片为主、整村推进的指导思想,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去合肥、舒城等地参观学习外地改厕经验,现场考察了改厕设备生产企业。7月26日,在孙岗镇召开了全区改厕现场会,参观了孙岗镇农村改厕现场,孙岗镇介绍了改厕工作先行先试做法。会上对改厕工作在全区推开做了全面安排部署,会后我区农村自然村庄改厕工作迅速启动,截至8月初,全区已完成改厕任务800户。实践证明,旱厕改造后,蚊蝇虫卵病菌明显减少,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提升,此项工作将逐步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污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方面,区政府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区政府决定从2017年开始,用四年时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扩面提升行动,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和贫困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全覆盖。2017年在全区68个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7月6日,区政府召开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会。总体工作安排是7月份完成实施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完成招投标并进场施工,8月份完成全部施工任务,9月15日前完成验收、审计工作,9月底迎接区考核验收。
二、存在问题
1、宣传氛围有待加强。针对农村“三大革命”工作,部分乡镇宣传力度不够,工作气氛不浓,“三大革命”的好处农民群众知晓率不高、主动配合工作不够。针对以上不足必须加以整改。
2、乡镇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区大部分乡镇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重视、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还有少数乡镇对环境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认识模糊、投入不足,存在消极应对和观望等待思想,极少数乡镇存在垃圾清理死角死面。
3、环卫设施不足,经费投入有待加强。针对垃圾清运保洁来说,各乡镇虽然建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池,购置了垃圾转运车、垃圾桶,但设备老化破损现象严重,特别是露天垃圾池遇到夏季高温季节臭气熏天、蚊虫乱飞,已经严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和群众身心健康,群众意见较大。
4、农村改厕区级补助资金暂未落实,影响改厕工作推进进度。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区政府安排效能办会同有关部门于本月底开展农村“三大革命”工作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区政府,对落后乡镇开展调度和效能预警,适时采取行政问责,督促乡镇加快进度,按时完成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2、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水平。我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提高农村生活环境,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实现农村“三大革命”,建设美丽乡村的新要求,不仅要治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还要统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旱厕改造工作。要加强对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要督促环卫保洁公司规范运营,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力度,综合施策,努力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水平。
3、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投入较大,区政府将逐年加大投入,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必要的经费保障。
4、搞好年终考评验收。区政府计划安排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年度专项奖励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考核考评力度,年底前对农村“三大革命”工作逐项验收,奖励前5名乡镇,并对后进乡镇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
5、借力推动,提质增效。区人大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视察是对区政府抓好此项工作的重视支持。我们将借助这次督查和视察东风,虚心听取人大意见,进一步扎实做好全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幸福金安。
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李应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8月上旬组成调研组,对我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对孙岗镇、椿树镇、先生店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召开了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刘玉军主任、沈荟副主任参加了座谈会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金安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力推动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1、创新机制,健全保洁队伍。自2016年开始,我区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由过去的乡镇政府包揽向市场化运营转型,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一方面,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环卫公司,负责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和主次干道的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另一方面,对一些较为偏远、人口稀少的自然村庄,配备相应的村级保洁人员。到2016年底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率达100%。通过机制创新,大多数乡镇保洁工作能够规范运行,服务到位。生活垃圾基本上做到日产日清。乡镇原有的垃圾填埋场全部关闭,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运到市垃圾焚烧厂处理,根除了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隐患。
2、加大投入,完善设施配套。区、乡两级财政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农村环卫队伍基本建立,设施配套逐年完善。近两年来,我区乡镇新建压缩式垃圾转运站2座,新建垃圾池4800个,购置垃圾转运车6辆,垃圾收集清运车280辆,钢木结构垃圾箱200个,塑料垃圾桶2100个,利用项目资金,已完成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新建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8个,改造旱厕900户。据统计,区乡两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年均投入在6000万元左右。
3、督查调度,提高整治效果。区住建局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日常管理和调度工作,实行严格的督查制度,采取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采取暗访、抽查、巡查、互查、调度等方式,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区政府加大考评奖励力度,实行以奖代补,通过督查调度以及结果的运用,有力推动了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规范运行和农村环境质量的逐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1、硬件设施严重滞后。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大多数乡镇和工业集中区以及农村中心村无污水处理设施。在建的9个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均因乡镇财力有限,不能及时配套管网而无法启动运行。目前仍有9个乡镇没有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
2、经费投入相对不足。虽然区政府今年财政预算增加到1260万元,各个乡镇政府也加大了财政投入(最少投入100万元左右,最多投入300万元左右)。但仍然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经费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治理工作上台阶。
3、保洁队伍力量薄弱。一是区新成立的环卫处,虽然编制6人,但目前仅到岗2人,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不能满足全区环卫工作的管理需要。二是乡镇环卫保洁公司管理能力有限。部分乡镇仍是老人员,年龄偏大,60岁以上老人占绝大多数,不能胜任环卫保洁工作。加之经费不足,村级保洁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按要求村级保洁人员按每500人口配1名保洁员,而目前现状是除少数人口较大村配2名外,其余基本上都是每村只配备1名保洁员。同时由于工资标准低一般在1000元左右,所以造成保洁队伍不稳定。
三、工作建议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核心内容就是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治理,其实就是革除农村长期延续下来的陈规陋习的一场革命,其难度可想而知,所以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群众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议区、乡两级政府2018年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预算投入要在2017年的基础上大幅度增长。区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和农民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发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步伐。
3、科学规划,注重管理。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4、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区政府要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以及效能考评并充分运用结果。区政府及区住建局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持月调度、季督查、年验收等制度不放松。
关于视察龙潭河水库、太平水库建设
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桑朝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8月23日由区人大农工委牵头,区政府、区水利局、横塘岗乡、张家店镇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对龙潭河水库、太平水库建设进行了现场观摩,并召开了包括参建各方在内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建设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龙潭河水库位于横塘岗乡杨岩村境内,设计总库容1200万方(属中型水库),占地面积约2500亩,拆迁232户,3.5万平方,工程概算总投资4.37亿元。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由中国水电基础局负责设计、施工,2016年11月8日开工,建设期为二年,目前正在做导流洞和溢洪道的石方爆破施工,移民安置区已进场,正在进行“三通一平”,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达15%以上。
2、太平水库位于张家店镇太平桥村境内,设计库容102万方,占地面积180亩,拆迁房屋14户,本项目投资主要由区、镇两级政府负责融资和争取项目支持,总投资5750万元,由黑龙江水利四处有限公司中标。2016年6月开工,目前已完成2.73公里环库道路,大坝浇筑高程已达9.5米(总高程28米),预计今年11月中旬封顶。
二、存在问题
(一)龙潭河水库
1、水库大坝、安置区用地指标需尽快落实。
2、水库总体设计方案以及环库道路要尽快确定。
3、拆迁安置补偿,具体业务工作需区拆迁办给予指导。
4、征迁、安置费用尽快到乡。
(二)太平水库
1、环库道路迎水坡面部分段需进行护岸加固。
2、库区杂草、弃土要尽早安排清淤。
3、安排部分经费解决前期支出。
三、建议
1、要加强组织领导
区、乡两级政府作为该项目的业主方,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特别是龙潭河水库建设,区水利局代表区政府参加项目公司建设管理,要加强力量,做好上下级、左右方的沟通协调,尽量创造一个好的施工环境,确保顺利施工。
2、要加快建设进度
龙潭河水库、太平水库建设项目,都是今年我区重点工程,这两项工程建成后,对我区防汛抗旱、蓄水引水,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带动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发展,意义都十分重大。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使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3、要严格加强监管
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严格加强监管,严抓工程质量,注重生产安全;参建各方需严格遵守水利工程建设规范化标准要求,力争实现优良工程的目标。
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不规范
融资担保行为整改工作的报告(书面)
——2017年9月4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在有关部门呈报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特别是在今年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各地在7月31日前完成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整改工作。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李国英、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先后就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确定由区财政局牵头具体组织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清理整改工作。从区本级清理情况看,共有涉及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项目25个,涉及金额42.486亿元。其中8个项目在融资时提供了区人大批准区政府将还本付息、建设资金、回购资金纳入预算的函,涉及函复文件9个、金额27.42亿元(文件清单附后),可能会被认为属于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区财政部门已督促相关融资举债单位会商债权人进行整改,但目前整改工作进展较慢,各金融机构都在等待上级机构的答复。
鉴于财政部规定的整改期限即将结束,为规避政策风险,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对财政部的答复,按照“谁出谁撤回”的原则,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文件、决议予以撤回或废止,区政府将据此函告举债融资单位,再由举债融资单位函告相关金融机构。
附件:建议撤回或废止的文件清单
建议撤回或废止的文件清单
1、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决定(2015年12月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2015年11月6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融资主体的决定(2016年5月10日金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安区人民政府向徽商银行申请防汛救灾“应急贷款”的决定(2016年11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金人常[2016]25号)
4、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安区人民政府向农业银行申请防汛救灾专项贷款的决定(2016年11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金人常[2016]27号)
5、关于同意《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山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贷款有关事项的报告》的函(金人常函[2015]5号)
6、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回购款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2016年7月6日金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7、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安区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金安区丰乐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决定(2016年11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金人常[2016]24号)
8、关于同意《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还款资金纳入同年期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函(金人常函[2016]8号)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9月4日金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韦文海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上述两个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整改工作的报告>的决定
(2017年9月4日金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整改工作的报告》(金政〔2017〕127号)。根据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上级要求,会议决定,同意对区人大常委会出具的相关文件予以撤回,并退回区政府相关报告文件(见附件1、2)。
附件:
1、撤回的文件清单
2、退回的文件清单
附件1
撤回的文件清单
1.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决定(2015年12月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淠河(金安
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2015年11月6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融资主体的决定(2016年5月10日金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安区人民政府向徽商银行申请防汛救灾“应急贷款”的决定(2016年11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金人常[2016]25号)
4.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安区人民政府向农业银行申请防汛救灾专项贷款的决定(2016年11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金人常[2016]27号)
5.关于同意《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山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贷款有关事项的报告》的函(金人常函[2015]5号)
6.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回购款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2016年7月6日金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7.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金安区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金安区丰乐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决定(2016年11月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金人常[2016]24号)
8.关于同意《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还款资金纳入同年期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函(金人常函[2016]8号)
附件2
退回的文件清单
1.关于要求批准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报告(金政秘[2015]73号)
2.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修改《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的报告(金政[2016]48号)
3.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防汛救灾“应急贷款”的报告(金政秘[2016]60号)
4.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抗洪救灾专项贷款的报告(金政秘[2016]59号)
5.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山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贷款有关事项的报告(金政秘[2015]68号)
6.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六安市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应收账款偿付款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金政秘[2016]26号)
7.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金安区丰乐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报告(金政秘[2016]63号)
8.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金安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还款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金政秘[2016)54号)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17年9月4日金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舒龙平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第一阶段
一、出席人员(共26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坦军 马德云 沈 荟(女)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大成
|
王世斌
|
王自春
|
方 燕(女)
|
朱卫东
|
邬效丛
|
刘振忠
|
李应安
|
吴康文
|
汪庆发
|
宋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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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迎年(女)
|
陆 斌
|
周世仓
|
赵本根
|
赵永坤
|
侯晓健(女)
|
骆 健
|
高 松
|
桑朝发
|
满少华
|
魏文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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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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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假人员:(共4人)
委 员:江 茜(女) 吴光纯(女) 夏礼得 鲍远志
三、列席人员(共42人)
张士银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司家祥 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赵 杰 区法院副院长
杨敬勋 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 环(女) 区政府办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汪 波 区发改委主任
王 俊 区民政局局长
汪 淦 区人社局局长
李本贵 区环保局局长
吴允生 区住建局局长
凤维生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潘圣余 区农委副主任
文继彦 区水利局局长
李德高 区林业局局长
王昌盛 区卫计委主任
韦文海 区审计局局长
金宗武 区国土局局长
黄定荣 区旅游局局长
陆 平(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左传玉 区一谷一带办主任
丛为佳 区文明办主任
张 翌(女) 横塘岗乡党委书记
朱明望 张店镇镇长
张 浩 淠东乡人大主席
杨文松 东桥镇人大主席
郑兴奇 双河镇人大主席
杨学忠 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周 丽(女) 市人大代表
沙应宗(女)
市人大代表
张 燕(女) 区人大代表
尤德余(女)
区人大代表
王治平 区人大代表
胡理山 区人大代表
杨继山 区人大代表
李庆梅(女)
区人大代表
马 骏(女) 区人大代表
康义林 区人大代表
陈宗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徐国辉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
蔡传宇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袁 振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第二阶段
一、出席人员(共26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坦军 马德云 沈 荟(女)
委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大成
|
王世斌
|
王自春
|
方 燕(女)
|
朱卫东
|
邬效丛
|
刘振忠
|
李应安
|
吴康文
|
汪庆发
|
宋自山
|
吴光纯(女)
|
陆 斌
|
周世仓
|
赵本根
|
赵永坤
|
侯晓健(女)
|
骆 健
|
高 松
|
桑朝发
|
满少华
|
魏文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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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请假人员:(共4人)
委 员:江 茜(女) 张迎年(女) 夏礼得 鲍远志
三、列席人员
王务兵 区政府副区长
王 铮 区法院副院长
曹 磊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江仲贤 区政府办主任
汪 淦 区人社局局长
王昌盛 区卫计委主任
陆 平(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林国彬 区编办主任
李正发 区扶贫办主任
李小文 省人大代表
杨善玉 省人大代表
管传玉 省人大代表
鲍丙华(女)省人大代表
(其他人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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