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2月27日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对区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作如下分工:
满少华、方燕(女)、张迎年(女)为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成员;
赵永坤、鲍丙华(女)为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成员;
陆斌、高松为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成员;
王自春、江茜(女)、鲍远志为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成员;
吴光纯(女)、刘振忠为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成员;
宋自山、夏礼得、侯晓健(女)为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