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个核心增长极”(集中示范园区、金安经济开发区、南山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和预算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农业与农村工委负责。
2.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人选工委负责。
3.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司工委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4.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6.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三项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预算工委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7.开展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
四、开展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
8.对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作评议。拟安排在6月份进行,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预算工委负责。
9.对区卫计委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五、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
10.调研全区中小学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开展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11.调研企业招工难问题。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预算工委负责。
12.调研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委负责。
13.调研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司工委负责。
14.调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建设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15.调研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
16.调研城乡医保一体化实施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人选工委负责。
17.调研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
18.调研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办公室、研究室和各工委负责。
19.调研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发展情况。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预算工委负责。
20.视察丰乐河、淠河流域防洪综合治理情况。拟安排在3月份,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委负责。
21.视察龙潭河、太平水库建设情况。拟安排在7月份,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委负责。
22.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调研视察。拟安排在11月份,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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