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中共金安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始终坚持依靠代表、关注民生、促进发展,始终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全力开创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1.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个核心增长极”(集中示范园区、金安经济开发区、南山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 强化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部门“同级审”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 依法监督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做好省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区开展的有关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
4. 积极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开展脱贫攻坚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小学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三个核心增长极及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发展等工作调研。组织视察龙潭河和太平水库、丰乐河和淠河流域防洪综合治理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情况。
5. 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的监督。对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作评议,对区卫计委开展专题询问。通过有效监督方式,促进事关民生问题有效落实。
6. 加强跟踪监督。对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2016年决定的部分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及“同级审”查出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力度。
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7.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侧重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融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及预算执行情况等。
三、严格做好人事任免
8. 严格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制度,强化干部任后监督,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
四、着力加强代表工作
9.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认真抓好新任代表的学习与培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制度,不断提高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10. 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密切与代表联系,继续做好集中走访代表活动;重视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提高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能力。
11. 提升代表活动效果。加强对代表活动日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重视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经验,进一步发挥代表小组作用,提升代表小组活动实效;认真抓好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工作。
12. 强化建议办理工作。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公开重点建议办理过程和结果;组织评选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并进行表彰。
五、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13. 坚定理想信念。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政治素质。
14. 提升工作效能。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养成“严、实”作风,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发挥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调有序、务实高效,着力提高常委会及人大机关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15. 加强上下联动。对新任乡镇人大正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进行专题培训;加强与省市人大的联系,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有关工作;高度重视乡镇街人大建设,注重区乡两级人大工作联动,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共创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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