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傅诗庆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陶宝华为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庭长;
吴玉锋为金安区人民法院木厂法庭庭长。
免去:
陈咏梅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傅诗庆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庭长职务;
陶宝华金安区人民法院木厂法庭庭长职务;
吴玉锋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学语、张纯寿、陈久敏、李晓玲、邓燕、何汇、张录鹤、谭侃、曾斌为金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