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鲍丙华辞去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