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概况 人大要闻 人大工作 人大会议 人大代表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今天是: 站内搜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大工作 > 决议决定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金安区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 金安区丰乐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决定
编辑日期:2016/12/9  来源:365APP下载  作者:金安人大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201611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丰乐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金安区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金安区丰乐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贷款涉及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可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其偿还贷款本息的相关资金可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Copyright 2012 jard.ja.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6429号-1
版权所有: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