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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年第六号)
编辑日期:2016/1/18  来源:365APP下载  作者:金安人大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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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1)

二、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1)

三、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房产分局局长  彭泽民(2)

四、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韩自强(4)

五、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15年集中走访代表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  张  炜(6)

六、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议案…………

………………………………………………金安区人民政府(8)

七、关于要求批准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9)

八、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徽银—金安

城镇化一号基金的决定…………………………………(10)

九、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金安区人民政府(10)

十、关于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11)

十一、关于2015年区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19)

十二、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区人民

政府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0)

十三、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金安区第四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20)

十四、关于补选夏伦平等3位同志为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的报告…………………………………………(20)

十五、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理辞去金安区

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1)

十六、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理辞去金安

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21)

十七、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21)

十八、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金安区人民法

院副院长杨传勇为代理院长的决定…………………(22)

十九、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22)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12月15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沂主持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15年集中走访代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要求批准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15年区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区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补选了3名市人大代表;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强调:一要认真抓好老旧小区的改造。二要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三要加强融资的监管,切实加强资金用途、资金安全的监管。四要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五要认真做好四届五次人代会的筹备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21人出席会议。副区长王雷,区法院代院长杨传勇、检察院检察长杨敬勋,区政府办、财政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房产分局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应邀乡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29人列席会议。

 

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摘  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

 

本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就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要认真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切实把好事做实、好事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务必要把好工程质量关、验收关、审计关。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明年改造计划的制定、申报及部署的落实工作。

二要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编制过程的公开透明。要按照预算编制,严格执行。

三要加强融资监管。切实加强资金用途、资金安全的监管,确保资金运作依法、科学、安全、有效。

四要认真研究落实代表意见建议。代表的意见建议是人民群众的呼声、社会焦点难点的反映。“一府两院”及政府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务必要落实有效,杜绝“重答复、轻办理“现象。

五要认真做好人代会的筹备工作。本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召开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要围绕大会的材料起草、日程安排、组织分工、后勤保障等工作抓好落实,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房产分局局长   彭泽民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是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今年我区改造老旧小区11个,面积114.84万㎡、涉及7006 2.1万人。目前,11个老旧小区正按计划进行改造,施工进度均已达到90%以上,本月可全部完成。

一、基本情况

今年老旧小区改造涉及三里桥、中市、东市及望城4个街道,分别为三里桥街道光明新村二期、华安未来城、百川学府、状元楼;中市街道锦绣花园小区、民惠苑小区、金都花园;东市街道金皖西小区、长江小区、齿轮厂家属区;望城街道东苑小区。工程预算价3999万元、中标价3092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组织细化方案。继续实行领导组工作机制,改造小区成立专抓工作组,由街道、社区、业委会及业主代表共同参与,进行齐抓共管。修订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和工程进度结算申请程序等规定,加快工作推进。

二是抓宣传广泛发动。总结去年经验,在项目指挥部设立意见登记簿,区物业管理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邮箱,接受居民投诉和建议,增强改造的针对性、科学性。在改造小区设立示范点,通过示范点改造前后对比,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变化,调动居民参与、配合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少工程中的矛盾和阻力。

三是抓施工加快调度。将街道办事处作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所有项目经市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后,由街道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充分发挥一线作用。坚持每周一督查、两周一调度,通报督查情况,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为保障改造工程,我区还拿出1000万元资金进行了工程款垫付。

    四是抓质量确保安全。对小区改造中施工单位所用主要材料,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要求住建部门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安全监管,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能隔离居住人员的坚决隔离,同时在施工作业点周围设禁区围栏、警示标志,并派安全人员进行监护,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改造的同时,我们对小区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先后清除各类垃圾71车约150吨、清理小菜园3800㎡、拆除拉蓬搭盖及违章建筑33685㎡、拆除各类陈旧广告牌9块、清理小区楼道杂物60车、清理散养家禽5户、依法封堵私开后门3户,区环保局对14家饭店油污、噪音扰民问题进行了整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总体进度偏慢。主要原因有:(一)编制清单中受市财政限价控制,部分工程量给的不足,导致有的小区施工时业主上访不断;(二)招投标投诉多,投标企业相互投诉,影响开工时间;(三)施工企业组织实施不得力,改造工程点多面广,施工人员、机械等配置不足。

二是履约监管有欠缺。在工程实施中,有的企业项目经理不能到岗到位;有的项目现场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施工程序不合要求,受到质监、安全部门的通报和处罚。

三是环境整治还有死角死面。同步对小区内的违法、违规等乱象进行综合整治不足。

四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施工,抓好工作收尾及验收。对项目施工单位、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严格要求,扎实收尾及验收工作。由住建部门派出专业人员督查验收,对于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坚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二是强化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造工程结束前,由街道负责对小区内的环境整治到位。对于整治有困难的,区梳理汇总后统一组织执法进小区。及时选出小区当家人,聘用物业企业,建立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

三是认真组织申报2016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抓住契机,认真谋划好最后一年的改造计划,及早安排,搞好前期摸底、方案设计等工作,确保整治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四是认真落实“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11月30日“电视问政”曝光了我区4个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涉及3家物业公司,一个属地街道办事处。按照市物业领导组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梳理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目前2家物业企业已整改到位,剩余问题将在年底前整改到位。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韩自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12月上旬组成督查组,常委会主任刘玉军亲自带队,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实地察看了改造现场,并召开了座谈会。与会人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刘玉军主任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整治是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自2013年至2015年共改造小区35个,总投资1.13多亿元。从改造的效果来看,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基本功能得到了完善。

1、高度重视,齐抓共管。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区11个小区综合改造整治任务,涉及望城、中市、东市、三里桥四个街道,惠及7000多户2万多人。改造任务涉及六大项、二十一小项,点多、面广、难度大。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织,确定由区房产分局牵头负责,城区各街道具体组织实施,严格坚持每周一督查、二周一调度制度,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街道在每个改造小区也成立了由街道、社区、业委会及业主代表共同参与的专抓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2、公开透明,加强监督。为增强小区改造的针对性、科学性,街道、社区通过各种形式,向居民宣传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标准、项目的预算、工期、中标企业以及改造中需要配合等相关事项公开公示,接受广大居民监督。对中标施工企业,材料进场严格把关,隐蔽工程监理到位,对施工组织计划和安全措施制订,也严格把关审核。确保面子工程不粗糙,里子工程过得硬。

3、合力推进,综合整治。为保障改造工程的正常开展,区政府组织了相关执法单位多次进行联合执法,各街道组织了驻街城管大队、公安派出所执法进小区活动,以小区改造为契机,及时对小区内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先后清除各类垃圾71车约150吨、清理小菜园3800m2、拆除拉蓬搭盖及违章建筑33685m2、清理散养家禽5户、依法封堵私开后门3户、组织拆除废旧车库1座,整治了小区乱象。为顺利实施改造项目打下了基础。

二、存在问题

1、工程进度偏慢。1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目前整体进度只有90%。按市要求,12月中旬要完成竣工验收,可谓时间紧、任务重。

2、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有的业主单位对中标企业监管不到位;有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至今未到位;有的项目监理对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对隐蔽工程监理缺位;有的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和安全措施监管部门把关审核不严。

3、综合整治不彻底。按照验收标准,小区改造与环境整改要同时并举。从督查情况来看,有的改造小区还存在违法、违规等乱象,环境整治还有死角死面,影响改造效果。

4、规划设计不尽合理。老旧小区改造实施项目在调查摸底时由于多方站位不同,规划设计没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论证,导致有的改造项目无法落地,与大规划有抵触、与小区原有设施有影响;有的项目存在过度建设,如:非机动车停车库;有的项目选材不合理,如外墙用涂料粉刷,经不起风雨剥蚀,存续时间短;有的大量挤占绿地,增设停车位;有的项目居民需要而设计缺失等等。不但影响改造效果,还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工作建议

1、加快工程扫尾进度。为迎接市验收,各改造项目业主、监管单位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施工单位要催促进度,加强监管,实现顺利验收。

2、严把工程质量。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小项多,隐蔽工程多,业主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切实负起责任,监管到位,严把质量关、材料关,严防偷工减料。在项目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招标文件,严格对照,以防漏项,扎实把好验收关,确保实事办实。

3、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一是难点问题一定要解决。挤占绿地、拉蓬搭盖、违法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区政府、街道、社区应联合加大整治力度。二是长效机制要建立。重点是政府安置小区和老旧小区。按照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审计监督。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使用的是政府性资金,审计部门应负起责任,实行跟踪审计,从严把关,提高审计监督成效。

5、认真谋划明年。一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老旧小区改造在我区已实施三年,取得了可喜成绩,有了成功的经验,也有教训可总结。在谋划明年时值得借鉴。应扬长避短,未雨绸缪,二是认真调查摸底。老旧小区改造的目的是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基本功能,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因此在项目规划设计上应接地气,要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把要改的改到位、要整的整到位、要管的管到位。三是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明年是市政府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最后一年,区政府及各主管部门应抓住机遇,积极申报争取。街道、社区要提前谋划,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报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应于审批部门无缝对接,为顺利实施项目,做好基础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015年集中走访代表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计划,11月中下旬,由区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共分为四组,采取实地走访与集中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对我区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走访。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征求了代表们对区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评价

代表们普遍认为,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职权,紧紧围绕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跟踪督办,成效显著。主要体现为“实、准、真、严”,即:各项工作开展扎实、选择议题角度精准、监督工作敢于较真、自身建设求之于严。

二、代表建议和意见

(一)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一要加强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基层问题有效解决。二要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杜绝重答复、轻办理现象的发生。三要强化业务培训。针对乡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新任人员较多的现实,加大业务培训的工作力度,帮助提高履职能力。四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落实“代表活动日”制度的监督和指导力度。

(二)对区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主要涉及医疗保险、安全饮用水、农村环境卫生、农村公路、秸秆禁烧等17个方面工作。

(三)对区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主要涉及协助执行案件、以案释法、超生抚养费征收等。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参见附件),涉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常委会将及时进行办理;涉及区“一府两院”工作的,常委会将根据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办法进行移交和督办。所有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向代表进行通报。

附件: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15年集中走访代表活动代表建议意见目录

 

附件: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015年集中走访代表活动

代表建议意见目录

 

一、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加强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大专题调研力度,推动基层问题有效解决。

2、加大督办力度。进一步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杜绝重答复、轻办理现象的发生,如精神病人问题至今未能根本解决。

3、强化业务培训。针对乡镇街人大主席(工委主任)新任人员较多的现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可到兄弟县区人大交流学习,帮助提高履职能力。

4、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落实“代表活动日”制度的监督和指导。

二、对区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关于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过程中存在“重复保”现象,增加了农民负担,加大了征缴难度。

2、关于安全饮用水。杭埠河、丰乐河上游垃圾乱丢、生活污水乱排的现象比较严重,影响下游水质,建议对水源头集中整治;乡镇自来水厂饮用水存在水质差、偶现杂物等现象,请相关部门加强检测、监测,建议自来水公司的管网延伸至乡镇,逐步淘汰产能小、工艺落后的小厂,确保农村饮用水质量。

3、关于水费征缴。水费征收给各有关镇村带来严重的干群对立和经济负担,建议取消。

4、关于农村环境卫生。东河口镇华山市场1000户人家生活污水没有纳入污水处理管网,直排丰乐河,极易形成污水回流,恳请予以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单纯依靠乡、村两级解决问题,财政压力大,建议区政府将垃圾清扫、清运及终端处理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5、关于农村公路。“村村通”公路3.5米宽的设计标准已经不能适应交通发展形势,建议提高设计标准、在现有道路设置交汇点,安排专项维修资金用于道路维护;东桥镇“李三路”任郢村压水涵附近一急弯道交通事故多发,建议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消除视线障碍;建议对“杨桃路”进行修复;“木淠路”升级改造工作恳请区级予以支持。

6、关于农村广播村村通。农村广播对宣传、教育农民有很大帮助,对开展农村工作十分有利,建议在农村推进广播村村通建设工作。

7、关于秸秆禁烧。秸秆禁烧不能一禁了之,要另辟出路,建议多级政府共同出资,以补贴的形式解决秸秆堆放、粉碎及还田等处理问题。

8、关于道路治超。超载车辆存在集体冲卡、闯红灯、破坏路面等行为造成安全隐患,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治超力度,拿出有效措施,遏制超载乱象。

9、关于教育工作。南山职业教育学校存在专业教师缺乏、相关经费难以保障等困难,建议政府给予重视,落实相关政策,为职业教育迎国检做好准备;要对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进行整合,不能机械化的执行教育均衡发展政策;建议加强乡镇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解决外来乡村教师住宿问题;民间幼儿园存在房屋、卫生、车辆等安全隐患,建议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不符合办园条件的要坚决取缔。

10、关于小区物业管理。要重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作用的发挥,加强电梯运行和二次供水安全隐患的整改;三十铺镇枣园小区存在配套不到位、小区变菜园、污水横流、臭味熏人等现象,老百姓怨声载道。

11、关于农村公墓。殡葬改革不够彻底,火化增加农民负担,且火化后仍土葬占地,建议进一步增加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殡改工作取得实效。

12、关于精神病人救治。要高度重视农村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救治工作,减轻镇村的经济压力。

13、关于农田水利。淠东干渠污染严重,急需治理;木厂镇桂花支渠清淤工作请求区级立项,保证两万亩土地灌溉。

14、关于农村社会治安。年底将近,农村偷盗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在镇村主干道安装监控探头,以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工作。

15、关于村干部待遇。离职村干部养老待遇低,建议建立村干部退出和养老保障机制,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

16、关于村医待遇。村医到龄退出后最高仅有330/月难以维持生计,不利于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开展。

17、关于东部新城。建议进一步加强集中示范园区与三十铺镇工作融合力度。

三、对区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安排代表参与“两院”的庭审等活动,有助于工作的互相了解、互相提高。

2、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加大对镇村干部的警示教育力度。

3、法院在要求乡镇对有关案件协助执行时应提前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4、法院加大对超生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执行力度。

                                                  

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全区政府性重点项目总投资近80亿元(含示范园区),经测算,当年需支付资金30亿元,资金需求量大。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现区政府存量债务有效置换,区政府创新融资模式,拟与徽商银行共同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以下简称“徽银基金”)。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设立徽银基金,并同意将该基金回购资金分年列入区财政预算。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9

 

关于要求批准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

 

2015年全区政府性重点项目总投资近80亿元(含示范园区),经测算,当年需支付资金30亿元,资金需求量大。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现区政府存量债务有效置换,区政府创新融资模式,拟与徽商银行共同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以下简称“徽银基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情况

1、运作模式。区政府授权区城投公司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徽商银行作为优先级社会投资人,双方通过约定和承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名称为“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引入第三方基金管理人负责本基金日常管理工作。

2、基金配比及规模。徽银基金规模不超过8亿元,基金配比为25%:75%(区城投公司25%,徽商银行75%)。

    3、成本及期限。徽银基金综合成本不高于8.3%/年(计算基数为争取徽行资金金额),期限为4年,第3年开始分期回购,第4年回购完毕。

    4、资金用途。用于置换20141231日前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的政府债务及支付纳入区政府性投资系统在建项目工程款。

    5、基金优势。徽银基金运作模式实质上是为政府存量债务进行展期,不新增政府债务,符合国家关于地方债务管理要求,有效缓解了政府债务集中还款压力,且基金无需抵押、担保,大大地降低了政府融资的融资成本。

6、基金注册地在金安。

二、基金方案

拟以区城投为融资主体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徽银基金总规模不超过8亿元,其中徽商银行通过资管计划认购份额不超过6亿元,区城投公司认购份额超过2亿元。回购期4年,城投公司按季支付基金固定收益,固定收益不超过8.3%/年,第3年开始分期回购,第四年回购完毕。

鉴于市集中示范园区政府性建设在建项目多,需支付资金量大,区政府研究决定:争取徽行资金6亿元由区本级与市示范园共同使用,配比额度、支付基金收益及回购资金按各自使用额度同比支付。

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设立徽银基金,并同意将该基金回购资金分年列入区财政预算。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决定

201512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要求批准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关于该报告的情况说明。会议决定,同意设立徽银—金安城镇化一号基金,并将该基金回购资金分年度列入区财政预算。

 

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由于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市上划企业税收以及工资养老制度改革等诸多因素影响,全区2015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已与年初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确保年度预算全面、完整、准确,现根据《预算法》要求,建议对全区年初收支预算进行调整,调减2015年年初预算收入8000万元,调整后全区财政收入预算为12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67%。调增2015年预算支出74974万元,调整后全区财政支出预算由年初预算240354万元调整为315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2.1%。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9

 

关于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我区财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影响,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等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组织收入,优化保障支出,有序推进财政改革,财政收支运行平稳。

一、20151-11月份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今年1-11月份,全区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09909万元,占预算128000万元的85.87%,低于序时进度5.8个百分点,差收7427万元,同比增长1.83个百分点(剔除上划企业影响,实际增长10.31%)。收入形成可用财力83081万元,增收3618万元,同比增长4.56%。非税收入完成19025万元,占财政收入的17.31%,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因11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预算管理,新增专项收入1703万元,拉高了非税占比1.3个百分点。分部门情况:国税完成25532万元,占预算的63.09%,差收11566万元;地税完成67819万元,占预算的98.06%,超收4420万元;财政完成16558万元,占预算的90.14%

2、支出预算执行。今年1-11月份,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204万元,占预算的142.11%,同比增长23.66%。其中:财政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4638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4.91%。今年以来,我区加强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同时上级也加大了转移支付保障力度和拨付进度,使得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较快。

二、影响2015年收支预算执行的主要原因

(一)影响收入的主要原因

1、收入预算完成情况的影响。从1-11月份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和趋势看,今年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政策结构性减税及上划企业等诸多因素叠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增收乏力,收入增长呈逐月下行态势。预计全年收入缺口达1.5亿元,收入主要缺口在国税。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确认调减我区因农商行等企业上划,而减少的收入基数8000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的影响。截止目前,我区新增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7944万元。

3、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影响。2015年省财政核定我区第1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055万元,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3966万元,两批新增债券资金合计9021万元,均已拨付到位。根据新修订《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性债务应纳入预算管理,对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要进行预算调整。

(二)影响支出的主要原因

1、上级转移支付的影响。1-11月份,我区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新增支出57944万元,主要涉及: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粮油物资储备等支出。

2、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影响。上级对新增债券资金的安排使用,有着明确、严格的制度规定,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今年我区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9021万元,主要用于调整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区级配套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3、新增预算单位的影响。2015年,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新增南山新区管委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效能办等三个区本级预算单位,并补编了2015年部门综合预算404万元,其中:南山新区管委会295万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60万元、区效能办49万元。

4、落实财政改革形成刚性支出的影响。2015年全面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养老制度改革调增支出9600万元、职务职级并行新增支出154万元、乡镇公务员补贴新增支出2629万元。

5、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政策制定或调整,遇临时性中心或重要工作,以及出现无法预见工作事项等,增加预算支出近10842万元,如教育均衡化验收2500万元、小百货公司和食品公司改制829万元、补缴2001年原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养老保险费794万元、企业军转干维稳经费464万元、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区级配套286万元等。

三、2015年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受上述因素影响,全区2015年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已与年初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确保年度预算全面、完整、准确,现根据《预算法》要求,建议对全区年初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一)收入调整方案

2015年财政收入预算,经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数为128000万元,其中:国税40470万元,地税69160万元,财政18370万元。由于今年国税收入缺口已无法弥补,因而建议调减国税年初预算收入8000万元,调整后全区财政收入预算为12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67%。其中:国税32470万元,同比下降11.23%;地税69160万元,同比增长8.88%;财政18370万元,同比增长9.49%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完成预算调整后收入形成可用财力90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15395万元、新增债券902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2万元,2015年以上四项收入合计为315328万元。

(二)支出调整方案

针对今年在预算执行中,因收入减少、上级转移支付增加、新增债券等财力变化情况,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建议将2015年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240354万元调整为315328万元,调增749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2.1%。具体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5569万元。主要是:增资1352万元、小百货公司和食品公司改制829万元、职务职级并行及困难乡镇补贴683万元、区直各部门经费560万元、新增南山新区管委会等三个预算单位404万元、商务局电子商务项目300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及第八批选聘生工作经费等281万元、“扩权强镇”乡镇财政二次结算265万元、“一谷一带”村村响经费128万元等。

2、国防支出调增81万元。主要是:人武部和预备役营经费74万元、增资7万元等。

3、公共安全支出调增692万元。主要是:椿树等四个乡镇派出所恢复重建补助200万元、消防大队采购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资金170万元、增资177万元等。

4、教育支出调增13675万元。主要是:增资5386万元、基础教育均衡化2500万元、困难乡镇教师补贴1806万元、农村原民办教师及教龄补助资金307万元、城区三年行动计划区级配套286万元、农村中小学学生课桌更换采购资金15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

5、科学技术支出调增278万元。主要是:县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24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73万元、科学技术管理事务49万元、增资16万元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699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329万元、增资150万元、区第三届体育大会承办经费等90万元、农村老放映员补助资金34万元、文化强省资金32万元、农村文化发展专项20万元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3339万元。主要是:小额担保贷款贴息806万元、补缴2001年原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养老保险费794万元、企业军转干维稳经费464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325万元、增资268万元、追加高龄津贴262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61万元等。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调增3028万元。主要是:增资1702万元、离休干部医药费及困难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等680万元、困难乡镇医生补助294万元、计划生育事务87万元医疗保障76万元等。

9、节能环保支出调增2424万元。主要是:污染防治952万元、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900万元、秸秆禁烧220万元、污水管网建设资金195万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专项104万元、增资53万元等。

10、城乡社区支出调增6865万元。主要是: 11个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资金3333万元、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178万元、增资135万元等。

11、农林水支出调增33413万元。主要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9202万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318万元、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283万元、水利工程建设2140万元、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200万元、产业化经营1152万元、八小工程区级配套109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1076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26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14万元、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527万元、危桥加固改造526万元、淠河治理工程地方配套资金482万元、增资41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转移支付400万元、森林增长千万亩行动奖补资金387万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307万元、林业三项绿化工程23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50万元、“三老”补助119万元等。

12、交通运输支出调增5610万元。主要是: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3853万元、六东路868万元、半个店-打山路450万元、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补贴224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135万元、增资31万元等。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增3076万元,主要是: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8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1412万元、增资314万元、烟花爆竹退出补助资金14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81万元、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两化融合)50万元等。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增174万元。主要是:涉外发展服务104万元、增资41万元、流通业发展专项10万元等。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209万元。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支出155万元、增资52万元等。

16、住房保障支出调增1523万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1300万元等。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增1878万元。主要是: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979万元、2014年粮安工程区级配套300万元、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专项资金244万元、储备粮轮入发生价亏209万元、增资81万元等。

18、其他支出调减6059万元,主要是结构性调整。

19、预备费调减1500万元,主要是用于兑现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增长和养老制度改革。

(三)政府性债务收支调整方案

2015年新增两批次地方政府性一般债券收入9021万元,属区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到期由一般公共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偿还,纳入政府年度债务收支预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财政预算通过调整后,增收节支任务仍然面临很大压力。因此,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强化收入征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为全区民生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附表1、金安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附表2、金安区2015年民生工程预算支出调整表

 附表3、金安区2015年新增政府性债券调整预算支出表

 

 

 

 

 

 

 

 

 

 

 

 

 

 

 

 

 

 

 

附表一:

 

 

 

 

 

金安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金安区财政局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预算数

       预算数

占年初     

调整数

资金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

240354

315328

131.19

74974

 

一、一般公共服务

31133

36702

117.89

5569

上级转移支付、结构调整、动支预备费

二、外交

 

 

 

 

 

三、国防

229

310

135.37

81

结构调整

四、公共安全

4982

5674

113.89

692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五、教育

49202

62877

127.79

13675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六、科学技术

517

795

153.77

278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2125

2824

132.89

699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38133

41472

108.76

3339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38208

41236

107.93

3028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十、节能环保

3804

6228

163.72

2424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十一、城乡社区

12993

19858

152.84

6865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新增债券

十二、农林水

33130

66543

200.85

33413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新增债券

十三、交通运输

3601

9211

255.79

5610

上级转移支付、

新增债券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

4561

7637

167.44

3076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

1390

1564

112.52

174

上级转移支付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

2215

2424

109.44

209

上级转移支付

十七、住房保障

5167

6690

129.48

1523

上级转移支付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

432

2310

534.72

1878

上级转移支付、

结构调整

十九、其他

7032

973

13.84

-6059

结构调整

二十、预备费

1500

 

 

-1500

结构调整

 

附表二:

 

 

 

 

 

金安区2015年民生工程预算支出调整表

金安区财政局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预算数

        预算数

占年初     

调整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

76623

72553

94.69

-4070

 

一、一般公共服务

132

 

 

-132

 

二、外交

 

 

 

 

 

三、国防

 

 

 

 

 

四、公共安全

 

 

 

 

 

五、教育

1906

905

47.48

-1001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504

496

98.41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18927

20482

108.22

1555

 

九、医疗卫生与计生育

35048

29766

84.93

-5282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

3050

2799

91.77

-251

 

十二、农林水

11896

12491

105.00

595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

 

 

 

 

 

十七、住房保障

5160

5614

108.80

454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

 

 

 

 

 

十九、其他

 

 

 

 

 

 

 

 

附表三:

 

 

金安区2015年新增政府性债券调整预算支出表

金安区财政局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调整预算        支出数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

9021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外交

 

 

三、国防

 

 

四、公共安全

 

 

五、教育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九、医疗卫生与计生育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

3187.48

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09.48万元、金达、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78万元

十二、农林水

4515.52

农村公益事业526.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214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78.72万元、八小工程区级配套1090万元、老淠河治理区级配套480万元

十三、交通运输

1318.00

六东路868万元、半打路450万元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

 

 

十七、住房保障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

 

 

十九、其他

 

 

注:2015年金安区新增第1、第2批政府性一般债券资金,共计9021万元。

 

关于2015年区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

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12月3日,区人大财经工委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度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由于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政策结构性减税及上划企业等诸多因素的不利影响,我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相对于年初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确保年度预算全面、完整、准确,现根据《预算法》要求,区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为:财政收入预算由128000万元调整为120000万元,调减8000万元,调整后收入形成可用财力90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215395万元、新增债券902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12万元,以上四项收入合计为315328万元;相应的,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240354万元调整为315328万元,调增74974万元。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审查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合我区实际。建议常委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同时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前期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细化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

2、深入推进项目预算公开评审。在今年试行公开评审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在预算管理流程嵌入项目评审,有针对性地扩大评审范围,逐步实现资金评审全覆盖;强化评审结果的运用,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开展项目完成后的监督检查,将实际成效作为绩效评价的必要参照,推进全过程项目支出绩效管理。

以上报告,请审议。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5年区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512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的调整报告,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关于2015年区人民政府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5年金安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512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1月上中旬召开。建议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金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金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审查和批准金安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金安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审查和批准金安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区本级预算;5、听取和审议365APP下载常委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金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议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选举事项。

 

关于补选夏伦平等3位同志

为六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5年1215日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补选夏伦平、霍绍斌、荣维聪3位同志为市四届人大代表。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该次会议实际到会人数20人。夏伦平代表侯选人得赞成票2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有效票20票,符合当选的法律规定;霍绍斌代表侯选人得赞成票2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有效票20票,符合当选的法律规定;荣维聪代表侯选人得赞成票2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有效票20票,符合当选的法律规定。

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六安市365APP下载常委会

2015年1215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理辞去金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12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理辞去金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理辞去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12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理请求辞去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理辞去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并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512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军 郑文景  汪永俊              邵行云  宣兴能  张连生

  力 张玉双  严    吴昌东  赵余全  苏成胜  袁道林  黄远豹  叶志良

包从刚 桂运柱  杨永红  陈光宇  汪正华  郑国庆        超等二十六

位同志为金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杨传勇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芳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玉新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张宜敏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丽梅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曾爱群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

金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传勇为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5121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杨理已辞去金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金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传勇为代院长。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1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祥沂   高本银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马德云       王自春    江成为      安定海     邬效丛

宋自山         炜(女) 张凤桃(女)  陈光全     邵胜全

罗俊荣(女)  周       郑文俊             黄学敏(女)

鲍丙华(女)  鲍远志      管传玉

二、列席人员(29人)

王  雷        区政府副区长

杨传勇        区法院代院长

杨敬勋        区检察院检察长

江仲贤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司家祥        区财政局局长

吴允生        区住建局局长

高宗保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彭泽民        区房产分局局长

涂必田        市人大代表

奚得发        市人大代表

  卫        翁墩乡人大主席

邬宗稳        中店乡人大主席

方文敏        东河口镇人大主席

何学著        东市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江文圣        区人大代表

陶金胜        区人大代表

李本军        区人大代表

杨俊叶        区人大代表

刘明军        区人大代表

张德利        区人大代表

孙宏胜        区人大代表

黄久胜        区人大代表

汪庆发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刘自敏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王世斌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邬宗华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桑世武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宗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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