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1)
二、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2)
三、关于政务服务情况的报告…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文山(4)
四、关于区政府政务服务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7)
五、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住建局局长 吴允生(9)
六、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韩自强(11)
七、关于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
……………………………………区农委副主任 孙业祥(13)
八、关于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刘自敏(16)
九、关于“六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 赵成兵(18)
十、关于“六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督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王世斌(22)
十一、关于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卫计委主任 王昌盛(24)
十二、关于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的督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邬宗华(27)
十三、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仲贤(29)
十四、关于提请审议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及情况说明……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31)
十五、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35)
十六、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及情况说明……………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35)
十七、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201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决定…………………(36)
十八、区水利局关于工作评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水利局局长 桑朝发(37)
十九、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39)
二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出席、因
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39)
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11月6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本银主持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政务服务情况、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六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和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上述工作的相关调研或督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并依法通过了关于上述两个议案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水利局关于工作评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会议还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命。区政府副区长韦勇代表新获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军结合会议议程提出三点要求:区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好审议意见;新获任命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全区上下要认真落实好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20人出席会议,因事请假1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士银,区委常委、副区长刘长庚,副区长韦勇,区法院副院长张勇、检察院副检察长殷杰,区政府办、编办、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农委、卫计委、水利局、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应邀乡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共34人列席会议。
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玉军
本次会议在大家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所有议程。就落实好本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落实好审议意见
本次人大常委会一共听取了八个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各项工作的建议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希望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关于政务服务工作,审批事项要授权到位,服务能力要不断提高。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一定要制定,保障措施要做好,建议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关于普法工作,要认真补差补缺,认真总结经验,为“七五”普法做好准备。关于村级卫生室建设,一要努力解决债务化解问题,二要抓好村医的进退机制落实。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定要把代表建议落实放在重中之重,答复是基础,落实是关键。关于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一要用工业的理念来推进发展,用抓工业的理念解决好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二要用信息现代性的思维促进发展。关于政府融资问题,总体要严格控制,所融资金一定要用于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监管到位。关于工作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问题,希望区水利局能够善始善终,抓出成效。
二、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
希望两位新任命的副区长能够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清正做人。同时也希望两位同志能够发挥出各自的特长和优势,为金安区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三、要认真落实好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一要落实好会议的要求。区委金发〔2015〕13号文件对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关于机构设置,区委文件规定增加研究室、代表联络办公室,希望人大办主动与编办联系,积极上报审批。关于各工委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每个工委至少解决一名工作人员,希望人大办积极与组织部、编办协调解决。关于专用会议室及电子表决系统建设问题,会议室已选定在会议中心三楼,请人大办积极与行管局协调,尽快确定方案实施。关于乡镇人大专职工作人员配备问题,请人选工委督促各乡镇街尽快上报人员名单。
二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要牢记自身职责,要时刻研究人大工作、关注人大工作、做好人大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按时参加代表活动,本年度最后一次“代表活动日”活动在12月20号,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务必重视并参加。
关于政务服务情况的报告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文山
金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13年10月,属区政府派出正科级单位,中心编制6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办公室、业务股和考核股3个股室;2014年先后增设政务公开办公室、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办公室,今年又增设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指挥中心。中心服务大厅1200平方米,设有30个办事窗口,共有40多名工作人员。经过两年发展,中心功能得到了加强,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
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创新服务理念、打造优质窗口过程中,依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建制度、强纪律、抓管理、树形象,进一步创新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着力打造区政务服务中心优质服务窗口新形象。在各位领导关心支持和全体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下,2014年度区政务中心被评为效能建设优秀单位、服务企业先进单位、全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服务细节,营造服务环境
一是定期学习培训,强化服务理念。中心坚持每周一次工作例会、每半月一次窗口工作人员会议,将普通的业务学习、制度学习紧密结合,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生活观、工作观、学习观,让窗口人员充满激情工作,带着热情服务,把亲切服务从口号变为实际行动。
二是突出服务细节,优化办事环境。通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从“礼仪规范”、“仪容仪表”、“语言规范”、“办事规范”、“安全规范”和“保洁规范”、“服务规范”上抓好落实,并就服务项目的有序办理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要求。制定各类标准165项,其中服务通用基础标准44项,服务提供标准81项,服务保障标准28项,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12项。涵盖了中心所有进驻部门的服务事项。同时认真做好办证大厅的亮化、美化、绿化工作,并每天提供茶水、更换书刊,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一个明亮、安全、清洁、便捷、舒适的办事环境。
三是监督管理前移,全程坐班服务。中心围绕大厅转,大厅围绕群众转,变管理为服务,将自己定位为窗口前台的服务人员,实行坐班带班制度,中心所有人员轮流现场值班,介入政务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在第一时间协调处理办事大厅各种日常事务,确保服务对象办事舒心。
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纪律管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修改完善了首问负责、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奖励表彰等40多项管理制度,坚持“日考勤、周通报、月反馈、季考核、年总评”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指纹考勤制度和考勤备忘制度,加大对大厅巡查工作力度。在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玩游戏、看电影、淘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立即给与批评纠正,并反馈到原单位,由原单位进行处理。对周边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全体窗口人员,引以为戒,增强自律性。如果被媒体或效能监察机关曝光,由中心和原单位在规定时间做出处理结果,年终效能考评作为不合格单位。
三是加大督查考核,增强服务水平。开展进驻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流动红旗窗口”、先进个人和先进服务窗口评比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开展群众评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中,我们发放《征求意见表》,请办事的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评议,以期发现问题并予以改进提高。截至目前,共计发出《征求意见表》600余份,群众满意率为98%。
三、规范办事行为,优化服务流程
一是运行规范。严格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表制收费”开展 政务服务。目前,服务大厅进驻有审批职能的部门12个,进驻其他部门1个,承接行政审批项目27个、便民服务项目项12个。期间,对入驻单位无业务的窗口进行了调整。
二是办事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五公开”、“两集中三到位”等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通过完善窗口工作制度,规范、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程度。2014年度公开政府信息20889条,其中政府办2868条、区直部门5850条、企事业单位534条、乡镇11637条,依申请公开2条,较同期增长142%,被授予全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2014年办理业务62040 件;2015年1—9月,大厅共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69790件,办结率100%。(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两集中三到位: 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向一个科(股)室集中;各部门行政服务科(股)室成建制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各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对“中心”窗口授权到位,“中心”窗口负责人按要求配备到位。)
三是审批规范。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要求,积极推进审批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抓实“四进中心”工作,做到领导进中心、办事人员进中心、公章进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中心,依法为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办理、阳光审批、一章办结”的便捷服务。目前正在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行拓展延伸和强化倒逼。
四、明确功能和定位,积极为企业服务
一是明确重点。由于县区功能不同,区级审批事项一般集中在市级层面,在成立政务中心时,我区坚持市区联动、互为补充、错位服务,区政务中心将服务招商引资、营造发展环境兼顾便民作为重点。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和涉企收费项目,推行一表制收费,创优发展环境。同时,对重大项目进行集中服务,为悠然蓝溪等项目编制专门《服务指南》,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是成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意见》(金政〔2013〕140号)文件精神,2014年在区政务中心设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办公室,区政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住建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利、招商局、规划分局、消防大队等12家单位实行联合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联合审批。2014年联合审批项目60个,2015年1—9月,联合审批项目53个,服务流程得到简化、审批时间大大缩短。
四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按照《金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管理暂行办法》(金政办〔2014〕54号)文件要求,评选16家代理机构入库,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在我区境内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需要依法进行招标的一律在备选库中选择代理机构(中央、省级另有规定的除外),发挥市场作用减少政府干预。会同监察、住建、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效益评价,对违规机构进行查处。目前,已落实招标代理项目80个,招标代理行为进一步规范。
回顾两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服务水平、服务手段等方面,离各级领导的要求和广大服务对象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有服务流程不优,服务手段落后等。需要继续推进“两集中三到位”,推动项目联合审批、一表收费、一站式办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需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管等服务方式,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电子监察全程实时监控等。
下一步,区政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把推进“两集中三到位”和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工作作为重点来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从运行模式、服务行为、环境设施、日常管理、投诉受理等方面,突出抓好窗口标准化,促进窗口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标准体系进行梳理完善,形成配套完整、科学合理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三是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完善行政审批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功能,强化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和审批流程全过程跟踪监督;多形式广泛公开办事主体、依据、收费依据、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实时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抓好政务中心自身建设。开展服务能力提升活动,不断强化服务企业能力。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建设一支“少而精”、能干事、快干事、干成事的服务管理队伍。
关于区政府政务服务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汪庆发
10月上中旬,在人大常委会高本银副主任带领下,人大财经工委相关人员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编办等单位,重点围绕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了我区行政审批改革的现状,听取了相关单位对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现状
从调研情况看,我区政务服务工作符合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紧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转变职能的新要求,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集中审批,显著提高行政效能。我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深入开展“两集中、三到位”工作,通过把面向群众的有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在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公,建立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一表制收费、一个公章办结”的“四个一”工作机制,规范了办事程序,切实减少了审批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行政效能。目前,中心入驻窗口有审批职能的部门12个,其他部门1个;承接行政审批项目27个、便民服务项目12个。1-9月,共受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69790件,办结率100%。
2、拓展政务公开覆盖面,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规定,我区积极推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21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回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内容。2014年度公开政府信息数20889条,其中政府办2868条、区直部门5850条、企事业单位534条、乡镇11637条。受理公民依法申请公开4条,公开了2条,较同期增长了142%。政府公开体系构建的不断拓展,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同时也使政府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促进政务服务规范、高效。
3、加强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政务服务的目的是打造为民、高效、服务、廉洁型政府,因此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就要坚持常态、长效、全面。我区为加强和改进行政审批和窗口工作,全面启动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已制定标准165项,其中服务通用基础标准44项,服务提供标准81项,服务保障标准28项,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12项。4月份已通过市级评估验收,确保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稳步推进和卓有成效。
二、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我区少数部门单位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重视不够,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政务服务大厅少数窗口服务单位的事项应进未进或进驻不彻底,一定程度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审批事项权限受制约。我区政务服务发展过程遭遇“瓶颈”既有体制性的原因,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政务服务职能的优化和重构;同时也由于部门利益的惯性,其对政务服务的发展要求形成阻碍,表现在重要事项进驻中心较难,重要部门进驻事项有保留,政务服务整体效果受到影响;涉及联合审批项目,部门间不能实现完全的沟通协作,并联审批的优势没有完全发挥。
3、审批事项授权不够充分。由于当前政务服务中心的法律定位模糊,导致进驻中心的部门有限,进驻部门对审批项目的授权不够充分,因此窗口人员职权欠缺,有的事项只能受理却不能办理,无形中增加了办事环节,甚至出现了“两头受理”现象,结果是办事人员重复申报,窗口人员工作效率无法提高。
三、几点建议
1、积极改革创新,优化审批程序。切实抓好审批项目进窗口和审批事项授权到位工作,对不同的事项分清轻重缓急,确保“应进尽进”。推进审批重心前移,充分授权窗口行使审批事项办理职责,提高即时办结件的比例,减少两头受理现象。对于需要联合审批的,建立一个部门前置为主,整合各部门前置审批的办事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实现信息共享。
2、严格工作制度,提高服务能力。结合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完善标准化实施规范,促使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执行,强化规范化服务意识;同时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能力,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借鉴各地管理经验,出台适合本地的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心,把中心塑造成为政府形象窗口。
3、加快信息化建设,搭建高效政务平台。目前我区已启动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审批系统建设,将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在线审批、及时办结,由于时代的发展对线上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化体系,整合不同部门的数据,实现数据共享,方便人民群众,是我区下一步努力方向,建议加快建设步伐,早日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化。
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住建局局长 吴允生
一、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现状
(一)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总量
根据我区17个乡镇的统计结果,每天产生的垃圾量达580吨,其中集镇、主干道沿线村和美好乡村中心村每天产生的垃圾量约为340吨,占总量58%。其中,食品(厨余和果皮)垃圾、植物(树枝叶和杂草)垃圾、渣土类垃圾(砖、石、灰渣)和包装废品类(塑料、纸类)垃圾是我区农村生活垃圾的主要组成部分。污水主要有集镇生活污水、乡镇工业污水和村庄居民生活污水。我区每年乡镇的镇区人口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700万吨,直接排入河流的有570万吨以上,约占污水产生总量的80%。农村散居人口每年约产生生活废水600万吨。
(二)近几年主要做法
自2010年住建部门农村清洁工程项目的实施,至2014年,我区17个乡镇全部新建了垃圾中转站站房,配备了转运车辆及相关环卫设备。其中,三十铺、毛坦厂镇、东河口镇、张店镇、孙岗镇、木厂镇和东桥镇采用的是压缩式中转站模式,其余均为站车合一式。在垃圾的终端处理上,目前有5个乡镇(三十铺镇、中店乡、城北乡、毛坦厂镇、施桥镇)将垃圾集中收集并经过压缩设备处理后送至市垃圾填埋场填埋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
目前毛坦厂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张店镇、双河镇、孙岗镇在推进前期工作。11个美好乡村示范点建有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目前大多乡镇及工业集中区无污水处理厂。全区4A级景区5个,3A级景区3个均无污水处理系统。
在垃圾的终端处理上,除了上述5个乡镇将垃圾送往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外,其他乡镇都是在区域内建设简易的垃圾填埋场填埋或是直接倾倒。
(二)管理运行体系尚未健全
三十铺镇和毛坦厂镇的全域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给保洁公司,每年的费用分别为380万元、225万元。其余乡镇只对集镇及部分主干道沿线、美好乡村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每年费用约在10万~30万不等,全区17个乡镇用于垃圾清运费用约1000万元。每天清运的垃圾量不到200吨,仍然有300多吨的垃圾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收集清运,处在露天状态。除毛坦厂镇外,由于大部分乡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管理更是无从谈起。主要原因是运行资金缺乏,污水治理设施用电价格高。
(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累积效应显现
一是垃圾直埋二次污染严重。零星分布在各乡镇垃圾填埋场(面积基本在5~20亩),处理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全部乡村垃圾的有效处理。施工工艺简单粗放,未采取任何防渗处理,占用大量土地,不少乡镇垃圾填埋厂气味四散,积液渗入地下,选址不科学,雨天漫流,对周边的土壤、水体和大气已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二是集镇区河道污浊不堪。集镇区河道枯水期没有雨水冲涮,漂着各种垃圾。三是村庄水系污染严重,村庄边河道随处可见方便袋、垃圾倾倒点。四是景区污染逐年增加。由于缺少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景区现有河道、水系难以承受游客增长带来的生活污水,垃圾、水质变差。
(四)缺乏项目支撑
目前,环保专项资金明确表示不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厂,国家发改委仅支持50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而大多数乡镇污水处理规模在2000吨左右,不能列入国家计划,即使部分乡镇得到国家资金支持,但因要求配套资金较多,乡镇无法筹集,造成即使污水处理厂建成,也因配套管网无资金建设而无法投入运行,发挥不出应有的环境效益。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虽得到环保资金支持,但因环保资金很少,且不确定,无法真正解决农村污染治理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将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加以推进
将农村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工作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列出重点项目和考核目标;在部门专项规划中列出具体规划思路、目标任务、具体项目和保障措施。在人口较多,产业发达的中心镇(风景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相应的管网系统;中心镇周边有条件的村,开展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纳管工程;较为偏远的地方,采用小规模、微动力、湿地等构建低成本高效率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按照城乡一体化,资源分类化、源头减量化、设施共享化”的思路,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市(区)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系统。对景区开发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坚决落实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建立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长效运转机制
首先是解决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其次要解决好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经费和农村垃圾收集、运转、处理费用。一是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对扩建和新建的产镇一体区(景区)应将其雨污分流管道项目纳入城市管廊建设予以资金支持;二是积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用于垃圾处理设备购买、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管养工作经费。三是把乡镇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转纳入区财政资金预算,逐步建立垃圾运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稳定投资保障机制。
关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韩自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10月中旬组成调研组,对我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对张店镇、东河口镇、毛坦厂镇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召开了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刘玉军主任主持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围绕文明创建、美好乡村、新农村建设、“三线三边一点一地”整治工作,对农村“安全饮水、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实施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
1.基础设施投入加大。2015年,改扩建自来水厂2个,新铺改建自来水管网12公里,新建改扩建农贸市场、停车场3个;各乡镇新建了垃圾中转站站房,配备了转运车辆及相关环卫设备;毛坦厂镇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张店镇、双河镇、东河口镇、孙岗镇正在推进前期工作;11个美好乡村示范点建有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
2.治理理念渐趋科学。毛坦厂镇、三十铺镇、城北乡全域环卫保洁,垃圾清运采取社会化服务,外包给保洁公司,政府购买服务,提高了治理效率,节约了人力、精力、财力;在垃圾终端处理上,三十铺镇、中店乡、城北乡、毛坦厂镇、施桥镇将垃圾集中收集并经过压缩设备处理后送至市垃圾填埋场填埋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杜绝了二次污染。毛坦厂镇污水处理厂实行外包,运行正常。
3.重点区域治理加快。三十铺镇、城北乡、中店乡围绕园区建设,加快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中店乡、张店镇、东河口镇、毛坦厂镇、横塘乡随着九十里山水画廊项目实施,着力抓好净化、亮化、美化,并彻底清淤了沟塘河坝,消灭了卫生死角,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提升了居民生活品质。
二、存在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安全饮水”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大多数乡镇及工业集中区无污水处理厂;在垃圾终端处理上,有12个乡镇都是在区域内建设简易的垃圾填埋场填埋或直接倾倒,区级无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
2.治理经费严重不足。从座谈中了解到,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工作经费由乡镇保障,据初步统计全区17个乡镇每天产生的垃圾量在580吨左右。镇区生活污水全年在700万吨左右,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每个环节都需要人员、设备,都涉及到钱,三十铺镇和毛坦厂镇全域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给保洁公司,每年的费用分别为380万元、225万元。其余乡镇只对镇区和主干道沿线、美好乡村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每年费用约在10-30万元不等,若全域保洁、清运,用钱更多,乡镇财政难以支撑,污水处理每吨约需1元左右,有污水处理设备,也难以运行,无钱保障,心有余而力不足。“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现象依然存在。经费不足成了治理工作的瓶颈。
3.环境问题严重显现。一是垃圾直埋导致二次污染。各乡镇的简易垃圾填埋场不仅占土地,还没有作任何防渗处理,施工工艺简单粗放、气味四散、蚊蝇扑面,积液渗入地下,雨天漫流,对周边的土壤、水体造成严重污染,群众反映强烈,不符合环保要求。二是污水直排。造成集镇区、乡村河流污浊不堪、水体黑臭,水系污染严重。三是垃圾乱丢、乱倒。村庄边、河道旁、沟塘沿随处可见方便袋、垃圾倾倒点,脏、乱现象严重。四是景区污染逐年增加。由于缺少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道,导致景区河道水质变差,影响旅游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建议
1、制定科学规划。区政府要围绕农村饮水安全、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制定合理科学的长远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围绕规划和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2、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一要建立一支有效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环卫综合治理可借鉴毛坦厂镇成功经验和做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效解决环境卫生清扫、清运、处理存在的问题。二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督查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合同化管理,责任化落实,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绩效考核、量化考评、奖惩同步,形成政府考核、社会化运营、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长效机制。
3、务必抓住工作重点。一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采取各种形式将文明行为、文明理念、文明方式宣传到千家万户,着力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形成全社会行动、全民参与的环境治理良好氛围。二要高度重视,示范引领。乡镇政府所在地是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镇面貌和环卫状况,事关集镇形象、投资环境和人文素养,应高度重视,加大投入,致力于实现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提升品位。同时抓好了具有很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三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村部、中心村、美好乡村示范点要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先行一步,规范治理脏、乱、差,改善人居环境,美化乡村面貌。通过辐射,推进整体工作开展。四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重点抓好集镇主干道、县、乡道、农贸市场、停车场、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治理,特别是集镇、村居及住房集中区内部、背街小巷、镇村结合部卫生死角的集中清理,改善人居环境,同时要对域内自然河流进行清淤、疏浚,实现岸绿水清,切实改善自然生态环境。
4、落实保障措施。一是建立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建议区政府将农村垃圾运转、处理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区直相关部门要在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投入、雨污分流等工程上,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予以支持。三是解决垃圾终端处理问题。鉴于我区没有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实际,在垃圾终端处理方式上,请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主动与市政府沟通,争取市规划区109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垃圾纳入市处理范畴,规划区外的生产、生活垃圾处理费用,请求市政府给予照顾,打包处理。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
区农委副主任 孙业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作关于我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32家,家庭农场132家,产业化龙头企业70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省级龙头企业12家,市级示范合作社3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市级龙头企业58家。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多形式发展状态,一是农村专业能手,农村能人牵办。由农村种养殖方面专业能手牵头,成立家庭农场或联合农户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如德义家庭农场,晶鑫葡萄农民合作社。二是村两委领办。由行政村两委干部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发展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代表人大都是村两委的负责人,如孤堰农民合作社。三是供销社转办。依托供销社的资源优势,联合农户而成立的一种专业合作模式,如宝瑞达农民合作社。四是基层农技人员创办。基层农技人员充分利用自身技术和信息优势,以参股或牵头组建的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产业化企业。如健生源富硒农产品农民合作社、奥林园艺果品专业合作社。五是工商资本投资兴办。近年来,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热情高涨,进入农业领域的现象明显增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步伐明显加快,如九月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发山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亿盛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近年来,我区土地流转面积达40.4万亩,其中耕地流转28万多亩。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工商企业逐渐成为流转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工商资本参与流转的规模和势头在扩大。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今年4月区政府印发《金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从合理确定土地规模、加强对工商企业(大户)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规范和风险防范、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及土地流转奖补等方面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示范带动,稳定粮食生产
目前,全区拥有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家194家、家庭农场77家,农机专业合作社42家。以孤堰福娅家庭农场、健生源专业合作社、心连心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龙头,建立水稻高产创建示范片6.69万亩。9月份经专家现场测产,各示范片亩产均超过650公斤,其中孤堰示范片亩产达722.3公斤。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带动下,今年我区粮食喜获丰收,小麦总产11.92万吨,增幅5.49%。水稻总产39.48万吨,增幅1.5%。
(三)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
一是稳步发展金安脆桃产业。全区桃树栽培面积10.147万亩,桃产业年销售产值可达10亿元,已成为我区农业一大亮点产业。拥有金安脆桃产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65家,种桃大户500多户,其中千亩以上16户。6月12日,我区成功举办了首届“金安脆桃”展评大赛,共10个乡镇街70多家种桃新型主体参加比赛。今年,金安脆桃的销售市场进一步扩大,直销全国近三十个省市。
二是支持发展蔬菜产业。蔬菜年产量30多万吨,拥有国家级蔬菜标准园1个、市级4个,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16家,家庭农场6家。其中,六安西商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拥有种植基地1000亩,是我区唯一的一家国家级蔬菜标准园。合作社实行全产业链的运营模式,依托西商集团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西商便民连锁菜店等流通网络条件,形成完整的蔬菜生产、经营产业链的发展格局。六安立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阳和园合作社)投资2亿元建设的立春现代农业产业园初具规模,已建成智能化温控大棚15000平方米进行石斛栽培,8万平方米温控大棚种植名优瓜果蔬菜,微灌系统覆盖满足1000亩设施农业,利用物联网技术可追溯原生态种植各个环节。
三是积极发展茶产业。我区茶园面积2.5万亩,总产量500多吨,茶叶综合产值2亿元,拥有市级龙头企业1家,国家级茶叶合作社示范社1家,茶叶合作社6家。结合六安茶谷暨九十里山水画廊建设,今年区财政安排专项预算100万元,扶持茶产业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建设、夏秋茶开发、茶文化建设等,全力推动金安茶产业发展。
四是巩固发展传统养殖,引导发展特色养殖。养殖业蓬勃发展,今年1-9月份,全区生猪出栏19万头;家禽出栏744万羽,肉类总产量2.5万吨,水产产量达1.56万吨。先后组建生猪、白鹅、霍寿黑猪3大行业协会,拥有会员近万人,带动养殖基地1000个,销售收入达2亿元。其中皖西白鹅产业优势明显,从事皖西白鹅生产的合作社22家,家庭农场9家,皖西白鹅年饲养量近200万只,年出栏商品鹅180万只,年产值2亿多元。霍寿黑猪、泥鳅、甲鱼等特种养殖发展迅速。整合大学生创业“特岗计划”项目资金,支持新生态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云胡珍禽养殖场等大力发展特种养殖。
(四)优化结构,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鼓励农民合作社整合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体,全区已发展合作社联合社4家,分别是安徽纯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六安市汪跃山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六安市明宇脆桃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六安市晶鑫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主要开展指导协作服务,抱团闯市场实现互利共赢,经营效益较成员联合前明显提升。
(五)打造品牌,发展互联网+合作社
以培育优质粮油、蔬菜、畜禽、油茶、茶叶、蚕桑、水产等特色产品为重点,支持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鼓励引导合作社在电子商务网站开设营销店,积极发展网上营销和物联网建设。目前,我区开展信息化建设合作社62个,开展农产品直供直销合作社17个。其中顺发生猪养殖合作社、同启合作社等已经开始物联网建设,通过视频随时观察生产情况。邦恒茶油合作社、新太茧业合作社等在天猫设立旗舰店,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
(六)创新和优化财政投入方式
1、设立融资基金。今年,我区被确定为全省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县区。省、区财政联合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800万元,与市农行、农商行、国元保险合作,撬动8000万元信贷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破解融资难题。目前我区首批贷款试点工作已正式启动。
2、加大政策扶持。自2011年以来,每年安排500万元财政预算用于奖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代农业。
3、狠抓项目建设。围绕特色种养殖、农业基础设施、示范点建设三个方面,每年安排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等项目资金800万元用于扶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升农业产业优势,扩大基地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
4、突出重点产业。今年我区新安排700万元财政资金对重点产业进行扶持,其中400万元专门扶持立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智能化温控大棚,300万元专门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
三、存在困难与解决思路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合作社存在“虚胖”现象。不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程度不高,只登记,没有办公地点、没有挂牌、没有章程和制度。今年区市场监管局合作社、家庭农场年报率85%,仍有15%没有进行年报,被列入不支持名录。
二是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设施农用地政策落地难。2014年,国土部、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指出要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用地,规定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对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界定、规模做出明确要求。由于我区尚未出台具体细则,政策衔接不畅,导致政策落地难。今年国土部南京督查局土地督查过程中,设施农业拆除面积较大,新型经营主体意见较多。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抗风险的压力较大。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品种风险、政策风险、政治风险等等因素,同时面临着价格的天花板,成本的地板,环境与资源的双重约束,时刻制约和牵动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开拓思路,先行先试,创新发展,围绕全省农民合作社示范区(县)创建工作,着力破解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难题:一是抓规范化建设。积极支持我区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抓产业化建设。鼓励支持成立新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鼓励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制定标准化技术规范、产品质量评定标准,保护传统工艺,维护行业秩序,提升农产品质量;三是抓信息化建设。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人才交流、技术交流、供求信息、市场营销、病虫情报等农业信息。扶持推动农业物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引导企业入驻天猫网、邮乐网特色农产品地方馆;四是抓品牌化建设。加强农产品“三品”认证,省、市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扶持力度,努力打造名牌精品,注重挖掘区域性商标、区域性公共名称资源,打造特色农产品名片,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营主体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农林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管理促规范,以服务促发展,调结构促转型,大力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效果强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推进金安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刘自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9月25日至10月9日,由常委会副主任高本银带队,围绕我区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中的做法,我区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采取听取汇报、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我区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组织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特点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抓手,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政策优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区(县)建设,培育了一批具我区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行业分:有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服务业等;按领办主体分:有农村能人和回乡成功人士牵头、村两委干部领办、基层农技人员创办、城市工商企业主投资兴办和原供销合作社转办等;按运营形式分: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目前我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32家,家庭农场132家,龙头企业70家。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7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省级龙头企业12家,市级示范合作社3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市级龙头企业58家。已经成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二、做法和成效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过程中进行了认真的探索。一是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三是优化结构,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四是打造品牌,发展互联网+合作社的经营模式;五是创新和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六是突出重点,抓好典型示范;七是加强管理,促进新型农村合作组织逐步规范;八是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整体水平;九是抓好龙头带动,提高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初步形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了新品种、新技术的快速推广应用,提高了农产品产量、质量和品质;形成了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政策合力;提升了农产品生产专业化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促进农民增收;完善了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考核机制。
三、困难和问题
一是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规模小,加入组织人数比例不高,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和运用新技术水平较低,抗风险的压力较大。
二是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内部运作不够规范。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合作的紧密度不够高。
四是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动力不足。
五是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设施农用地政策落地难。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用工业发展的理念和力度来扶持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积极探索和研究在信贷、税收、用地以及财政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措施,鼓励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区财政应安排适度的专项资金,作为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开办费、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以及优秀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奖励等,鼓励兴办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村合作组织,按照贡献比例进行以奖代补。
2、加大分类指导力度。首先是鼓励以乡村干部、务工返乡青年和本土的生意人为主体的农村能人带头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其次是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优势,引导龙头企业与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建立紧密的产、加、销关系,努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发展动力,提高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第三是依托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运用新技术的水平。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成员的素质和认识程度。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要从提高农民的认识和合作能力入手,让广大农民知道什么是农村合作组织,参加合作组织的好处,合作的游戏规则,怎样合作才有效率等等。所以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宣传力度,普及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知识,唤起农民的合作意识,提高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积极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也可通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培养一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把握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基本理论和具体操作方法的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才。
关于“六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 赵成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六五”普法决议情况,请予审议。
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工作保障
为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实施,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区普法办工作人员,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研究制定《金安区“六五”普法规划》,提请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365APP下载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了全区“六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年终效能考核,并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二)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努力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深化“法律六进”。制定了“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开展了市、区级“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先后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年”、“深化‘法律六进’ 服务科学发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法治金安”等活动。一是法律进乡村。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三下乡”、“春风行动”,组织区直部门开展法律咨询和送法进乡村活动;结合党员春训,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结合年度农民工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每年各乡镇为村级党员、干部举办不少于2次的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报告会,全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600多人。“六五”以来全区共在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十余万份,接受群众咨询5万余人次。二是法律进社区。结合城市居民生活特点,为进一步推动公民学法用法积极性,每年利用夏季广场电影周,区普法办将普法内容制成DVD光盘,在电影放映前播放,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江淮普法行”和“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律师和法律志愿者走进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法律进企业。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区普法办组织区劳动保障、安监、文化、工商、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环保、商务、交通、卫生、税务等职能部门坚持每年以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切实提高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能力,实现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也为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效防范和化解了企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矛盾纠纷。四是法律进学校。把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作为中小学普法教育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区普法办和区教育局为全区所有中小学聘请141名法制副校长、配备了青少年学法用法读本20000多本,着重抓了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五年来,区“六五”普法讲师团、老干部普法宣讲团、女子检察官法治宣讲团共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法治报告会405余场次,受教育学生36万多人次。通过强化学校普法主阵地作用,发挥好家庭法治宣传教育桥梁纽带作用,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开展了“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依法治校示范校”、“零犯罪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和中华美文诵读活动。“六五”普法以来,我区5所中小学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授予“零犯罪学校”、3所中小学荣获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区关工委、教育局、司法局被中央部委联合表彰。五是法律进机关。继续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计划。按照普法工作“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缺什么普什么”和“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而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重点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理念。六是法律进单位。全区各单位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强化了职工学法制度,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地税局、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区信访局等区直单位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建立一月一法学习制度。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在全区选出32名同志,组建区“六五”普法讲师团,“六五”普法以来共在机关单位举办法治讲座187场次,受教育干部职工4700余人次。各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公示牌、宣传栏、触摸屏、网络、手机报,QQ群、微博、微信等载体,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全区普法志愿者队伍共有368人。结合实际,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新途经,先后还开展了法律进军营、法律进监所、法律进教堂活动,充实和丰富了“法律六进”活动内容。
2、坚持多措并举。一是加强宪法宣传。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区选拔的代表队在市“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知识竞赛荣获三等奖。“六五”普法期间,乡镇街、区直各单位先后开展专项大型法律咨询服务435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280条,提供法律咨询3800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册十万余册。二是开展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我区的“江淮普法行”活动,明确活动主题和学习宣传重点,在全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环境宣传周”、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食品安全宣传周”、 全国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等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组织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印发每年度“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内容。三是领导示范带头。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学法活动。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把学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和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培训必学内容。区直机关工委把法律知识作为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重要内容。区普法办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订阅“六五”普法丛书,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四是开展旁听庭审。加强与审判机关互动,印发《关于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下发各审判业务庭(人民法庭)、法庭和司法所。目前,我区已组织16场次公民旁听庭审活动,240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以案普法的形势,受到广大干群的欢迎。五是组织中期督查。2013年8月,区普法办联合区委宣传部、区人内司工委和两办督查室对全区“六五”普法及法治建设工作展开中期检查。全区43个普法成员单位均已接受中期检查。在全省组织开展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中,我区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六是深入开展创建。出台《法治金安建设纲要》,召开依法治区创建工作会议,完善依法治区创建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培养企业、机关、单位、学校等创建典型。建立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度。建立区政府网站,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印发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程序规定。印发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开展区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六五”期间,我区3个村获省级命名表彰;1个村获市级命名表彰;16个村(社区)获区级命名表彰。依法治理创建成效明显。七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引导力和感染力,夯实法治金安建设的文化底蕴和思想基础。全区建立了342个“法律图书角”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与六安广播电台联合开通《阳光热线——说法时间》。建立了金安普法网、开通了金安法治宣传QQ群和金安普法官方微博。创作一批以法治为主旨的优秀文艺节目和作品,如音乐快板、相声、话剧小品、黄梅小戏等。编印了“六五”普法系列读本《法律选编》16期共印32000本、印刷法治宣传年画50000份、印制普法学法笔记本2000本。在“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漫画大赛中,我区选送的作品荣获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一个、优秀奖两个。建设金安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景区等一批区级法治文化阵地,并积极向全区22个乡镇街进行延伸。截止9月底,施桥、毛坦厂、东河口、淠东、椿树、翁墩、东桥法治文化广场已建设完成;木厂法治主题公园等正在建设之中;其他乡镇街依托美好乡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正逐步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景区和街、巷、农家大院。八是加强检查验收。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年。7月,我区顺利通过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根据统一部署,为推进普法规划、决议落实,在全区开展普法检查验收。 9月14日至21日,全区组织7个检查验收组分别对22个乡镇街和71个区直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二、主要成效
1、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通过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建设法治社会目标的确立,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群众遇事寻求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明显加强。
2、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重点,着力推行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及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区各执法部门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把执法依据、内容、程序、期限及收费标准、承办机构等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另外行政窗口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亮证执法,使依法行政得以规范,执法形象得以明显改善。
3、依法治理成效显著。依据全区社会经济建设和普法的不同对象需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有效推进。2011年以来,针对全区重点工程中碰到的一些难题,群众反映较大的违章建筑,违法占地,城镇拆迁,土地山林纠纷,食品安全、校车安全、环境污染以及网吧、游戏厅,校园周边环境等违法违规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专项整治,社会环境得到优化。
三、存在的问题
1、思想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偏差,认为普法工作是“软”任务,“虚”工作,摆不上应有位置,活动开展不正常,工作落实不到位。
2、普法与本职工作结合不紧。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很好地把普法工作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存在重教育轻治理的现象,法治教育和宣传与本职工作有脱节。
3、普法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少数乡镇和区直部门是有经费投入,但没有按照要求拔齐拔足普法宣传教育经费。
四、工作打算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永远在路上。在总结验收“六五”普法的基础上,积极谋划“七五”普法的工作。提出如下打算:
1、创新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现代网络媒体平台,围绕群众的热点难点,坚持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加大与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加大经费和人力投入,确保工作保障有力。根据普法工作实际需要和省、市相关要求,各单位要加大对普法工作经费和人员的投入,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钱干事。
3、健全评价考核体系,推进工作规范管理。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和工作政绩考核内容,纳入各单位效能考核,争取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尊敬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区人大的审议意见,继续发扬成绩,查找差距,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
关于“六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督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王世斌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全区开展2011-2015年法治金安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沂的带领下,于9月中旬对我区贯彻落实《365APP下载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下称《决议》)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成效
我区“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围绕《决议》贯彻落实,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突出重点、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1、加强机制建设,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全区上下成立了领导机构和管理网络。科学编制普法规划,制定普法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 做到了督促人员、经费、工作“三落实”。
2、深化“法律六进”,法律素养切实增强。强化六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管理和落实;开展公民学法用法宣传;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坚持“送法进企业”,提升企业依法管理水平;推进“法律下乡”,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注重法制说教向法治实践转变,不断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3、拓展载体作用,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载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治。法治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扩大了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
4、坚持普治并举,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将普法贯穿于社会法治化管理全过程,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普法工作与依法履职相结合,不断提升了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5、强化示范带动,创建活动成效突出。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推进乡村、社区事务的法治化管理,逐步提升村民、居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开展 “零犯罪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全区开展争创省级“法律六进示范点”,把普法向基层各方面延伸,推进了法治金安建设。在普法教育活动中,区政府荣获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主要问题
1、整体开展不够平衡。乡镇示范点与非示范点普法工作存在差距较大。个别区直部门普法教育工作落实力度有待提高。部分企业普法教育工作比较滞后。
2、普法效果尚需增强。普法工作思路不宽、措施创新不够,工作实效还需增强。农民学法存在组织难、进村入户难;个私企业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方面重视不够,普法工作还存在缺位和盲点。
3、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普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办事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人员兼职多,流动性大。
4、工作制度落实不严。普法工作机制基本健全,但考核评估、年度检查、工作指导等制度落实不严。少数单位普法档案不健全、不规范。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三、工作建议
1、要着力补差补缺。要认真总结普法实践中的有效经验和好的做法,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提供借鉴和帮助。要结合本次检查验收,积极查找普法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有效解决问题。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及时进行补差补缺,对普法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要求其整改到位。要在整体推进上下功夫,强化管理,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法律六进”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普法工作均衡发展。
2、要切实增强实效。积极拓展普法领域,探索加强农村普法的新思路和新措施,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实际和广大农民的现实需求,推进法治教育和依法管理。要注重普法与维稳等工作联动互动,把农村矛盾调处、农民维权等法治实践与法治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普法实效性。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企业相对接,督促个私企业切实落实责任,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教育。
3、要加强队伍建设。要重视普法业务培训,提升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扎实、工作出色的队伍。要重视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普法工作人员,为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夯实基础,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推进、深入开展。
4、要严抓制度落实。加强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抓好制度落实。要坚持从严要求,落实好普法工作机制和措施。要在完善普法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健全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强化普法工作的年度考核、检查,严格兑现奖惩。要切实落实经费保障,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要承前启后,搞好衔接,谋划好“七五”普法,推动全区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关于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卫计委主任 王昌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最底层组织,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与管理,加大村卫生室投入,使村卫生室得到了较好的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共规划建设村卫生室291个。其资产归乡镇卫生院所有,属国有资产,全部实行了乡村一体化管理,纳入了基层医改。
目前,我区现有登记注册村医1044人(在岗885人),其中临床执业医师78人,公共卫生执业医师2人,口腔执业医师1人,中医执业医师42人;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08人,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4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总计363人,乡村医生资格总计681人。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占3.2%,30到40周岁占21.7%,40到50周岁的占31.5%,50到60周岁的占15.5%,60周岁以上的占28.1%;男性村医占80%,女性村医占20%;村医中有中专学历的占71%,有大专学历的占9%,有初高中学历的占14%,无学历的占6%。
二、管理情况
(一)实行一体化管理
我区村卫生室自2005年开始,全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五统两独”管理),即对村卫生室的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财务独立核算。从2007年起,利用省民生工程项目共新建了29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了一村一室,全部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并对所有村卫生室都实行了联网。
(二)开展门诊统筹
自2007年以来,我区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了新农合门诊统筹。2010年,启用了新农合IC卡,参合农民在村卫生室看病就医实现了即时结报。2014年,全区在村卫生室就诊的新农合病人达90万人次,实际获得补偿资金1400万元,综合补偿报销比例达40%。
(三)执行药品零差率
实施基层医改后,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改范围。从2009年12月25日起,全区村卫生室全部执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实行了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我区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实行乡院带村室的方式,由村卫生室自行在药品采购平台上申报药品采购计划,乡镇卫生院统一时点审核提交,由药品配送公司直接配送到村,村卫生室药品收入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缴存至区财政药品专户中,由区财政统一集中支付。2012至2014年,我区村卫生室近三年药品配送额约为5000万元,按医改前药品收益测算,直接让利给患者2500多万元。
(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开展
自2009年医改以后,村卫生室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承担了大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村卫生室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690480份,老年人保健规范管理94793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90381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18131人,重型精神病人管理2899人,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免疫规划均超额完成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达86%,覆盖率达100%,居民健康意识显著提高。
(五)村医各项政策得到落实
我区严格落实村医各项政策,及时兑付村医各项补助。2014年全区补助村卫生室资金达1786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经费784万元(常住人口56万元,人均补助14元);一般诊疗费600万元(按参合人口1.6次核定,全年预计100万人次,每人次6元);零差率补助402万元(其中:省财政5000元/1000人,区配套1000元/1000人)。各种补助实行按季度预拨,年度考核结算,均已拨付发放到位。为解决村卫生室运行费用,区财政每年对每个村室按3600元的标准补助,解决了运行经费。同时,区卫计委每年还对村卫生室骨干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一次;乡镇卫生院每月召开例会,每季度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等。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陈旧落后,服务能力有限
现有的一村一室,多数是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建的砖瓦房,当时根据服务人口,分80㎡、100㎡和120㎡标准建的,由于使用时间较长,相当一部分村卫生室出现墙皮脱落,阴雨屋漏,吊顶下兜,房屋陈旧老化,致使村卫生室服务环境简陋,加之配套设施又严重落后,已不能很好适应医改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工作要求。
(二)人员结构老化,发展后劲不足
现有的村医队伍,整体业务素质较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仅占乡村医生队伍1/3。大部分取得的中专学历是半医半读中取得的,实际基础水平很低。尤其严重的是人员年龄普遍偏大,30岁以下的仅占3.2%。由于人员结构老化,文化程度较低,工作规范化操作程度差,新农合报销、公共卫生信息化管理等民生工程任务落实存在较大的困难,难以胜任新的工作任务。给当前和今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改工作造成了阻力。
(三)区域发展不均衡,工作任务落实难
我区偏远的乡镇,有一部分村卫生室只有一个村医,少数村卫生室已没有村医了,导致这些偏远村卫生室民生工作任务落实难。出现此情况,一方面是基层条件差,年轻的医务人员不愿意到偏远的基层去;另一方面,现有的各项政策补助和收入不足以吸引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
(四)社会保障缺失,存在后顾之忧
区政府根据省卫计委等四部门《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2015〕17号)精神,已出台《金安区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金政办〔2015〕39号),按从业年限计算,到龄退出的村医,最高每月可拿到生活补助330元,大多数村医感觉这一养老补助太低。对现在岗村医养老问题存在后顾之忧,不利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
(五)村室债务化解困难,乡镇医院负担重
当年一村一室建设,按区政府文件规定,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建设资金由卫生部门解决。后来,各乡镇的村卫生室建设资金全部由乡镇卫生院负担,所有村卫生室建成后,总共形成了近1200万元债务,按省政府2011年61号文件规定,债务由各县(区)政府统筹解决,但建设主体是乡镇卫生院,形成的债务一直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虽然通过这几年努力,乡镇卫生院已从医疗收入结余中偿还了部分债务,但由于近年来很多村卫生室需要维修,又给乡镇卫生院增加了新的负担。
四、工作打算
(一)发挥现有村室功能,注重规划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人口城镇化迁移,在发挥好现有村卫生室功能、做好村室维护维修的同时,注重村卫生室的规划调整。根据新农村建设、人口集聚、村卫生计生资源整合等情况,对新建村卫生室进行合理布局,加强规划。新建村室一律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建设。重点围绕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和15分钟就医圈,建设服务条件好、服务水平高、资源利用充分的高规格村卫生室,为今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做好准备。
(二)改革基层用人制度,确保持续发展
村卫生室随着老一代村医的逐步退出,年轻的医务人员不愿意到村室服务,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村卫生室缺人,相应的业务应该由乡镇卫生院承担,但现有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仍沿袭过去的管理模式,一方面基层卫生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另一方面外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不来,基层卫生技术队伍发展严重受限。加之医务人员专业技术要求高,成长周期长,队伍补充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从现有的村室情况看,再过5-10年,将会有1/3的村没有村医。通过改革现有的用人方式,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按资格准入、总量控制的原则,让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不断补充进入到乡村卫生人员队伍中,确保基层卫生可持续发展。
(三)努力形成部门合力,共促村室发展
村卫生室为当地群众提供价廉便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在传染病防治、常见门诊治疗等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广大基层群众的健康。村卫生室建设发展,是政府的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排忧解难。财政每年要适度增加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村卫生室建设和维修;人社部门要对村医养老保险给予支持,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村医后顾之忧。同时,在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只要政府重视,部门支持,村卫生室一定会有一个长足的发展。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服务行为
重点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新农合服务、零差率执行、医疗服务规范等工作进行监管。开展经常性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刷卡、非法转诊、违规收费、网外采购等行为。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职能,让其积极参与、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共同加强对村卫生室监管。
关于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的督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邬宗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于10月下旬成立了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乡镇街人大主席、主任组成的督查组,在区人大常委会李祥沂副主任带领下,对我区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村级卫生室基本情况
1、村级卫生室建设情况。我区村级卫生室始建于2005年。至2007年,全区291个行政村均建立了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了一村一室。目前,村卫生室都实行了联网,并全部纳入了新农合门诊统筹。2010年,启用了新农合IC卡。全区现有登记注册村医1044人,在岗村医88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363人,乡村医生资格的681人。30岁以下的占3.2%,50岁以上的占43.6%。
2、村级卫生室管理情况。全区291个村级卫生室,全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五统两独”管理,即对村卫生室的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进行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财务独立核算)。村卫生室资产归乡镇卫生院所有。全区村级卫生室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实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村卫生室自行在药品采购平台上申报药品采购计划,乡镇卫生院统一时点审核提交,由药品配送公司直接配送到村。
3、村级卫生室政策落实情况。我区严格执行并落实对村级卫生室和村医的各项政策。2014年,全区在村级卫生室就诊的新农合病人达90万人次,实际获得补偿资金1400万元,综合补偿报销比例达40%。2014年,全区补助村卫生室资金达1786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经费784万元,一般诊疗费600万元,零差率补助402万元)。区财政每年对各村级卫生室按3600元的标准补助运行经费。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结构老化。村医的整体业务素质较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仅占乡村医生队伍1/3。人员结构老化,30岁以下仅占3.2%,60岁以上占28.1%。文化程度较低,初中以下的占20%。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扶持政策跟进不够。目前,我区尚未建立健全村医的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村级卫生室队伍不稳,部分村卫生室人员不足,偏远村卫生室已没有村医。年轻的医务人员不愿意到边远的农村去工作。也没有相应的政策吸引人员去工作。加之村医社保缺失。医改后,对村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一直没有出台,医村以何种身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未能明确。目前,区政府出台的到龄村医退出政策,到龄退出的村医最高的月领生活补助仅330元。
2、基础设施陈旧。现有的村级卫生室多数为2005年和2007年建的砖瓦房,平均面积为100m2。由于使用时间较长,房屋陈旧老化,配套设施简陋,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3、布局不合理。当年的一村一室建设,是按照政府的文件要求建设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人口城镇化的迁移,部分村级卫生室的布局已不尽合理,急需调整规划。
4、债务未化解。当年的村级卫生室建设,用地是由当地政府无偿提供,建设资金由区卫生部门和乡镇卫生院负担。村卫生室建成后,形成1200万元的债务,至今还有部分未化解。
三、工作建议
1、要着力加强村卫生队伍建设。为解决村医年龄老化、年青医务工作者不足问题,一是制定有关激励政策,鼓励年青的医务工作者到村级卫生室工作;二是可比照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办法,招聘符合资格条件的年青人员到村级卫生室工作;三是采用定向培养的办法,由有关院校或上级医疗机构代为培训一批。同时,应解决在职村医的养老问题。由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村医参加养老保险的相关事宜,解除村医的后顾之忧。
2、要着力调整村级卫生室规划。原来的一村一室规划,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议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人口集聚情况,对村级卫生室建设调整规划。要打破行政区划,做到布局合理。并将村级卫生室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点的规划之中。
3.要着力化解村级卫生室的部分债务。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债务应由县区政府统筹解决。因我区财政困难,一直未分担。建议区政府在今后的预算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村级卫生室的建设和维修,并逐年消化债务。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仲贤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位代表:
现将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59件,其中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53件,有50件交区政府办理,这些建议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既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希望和诉求的集中体现。区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以“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立足实际,认真制定办理方案,严格落实办理制度,扎实抓好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6件,占总数的52%;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1件,占总数的42%。
今年,区人大确定2件重点建议,一是杨文松等代表领衔提出的5件关于道路交通方面的建议,合并为“关于加快农村道路升级改造的建议”。对于此项建议,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出台了《金安区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2015-2017年),在全区新建、改建县乡道路18条,总里程158.8公里,总投资3.48亿元。同时,大力实施农村道路“网通工程”,每年修建100公里左右通村道路,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以村为主体实施。二是沈勇等代表领衔提出的4件关于环保方面的建议,合并为“关于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力度的建议”,区政府结合区情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与农村清洁工程结合起来、与美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三线三边”环境治理结合起来,综合施策,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许多承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把办理工作融入总体规划、摆进计划盘子,统筹解决建议所提问题。区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等单位明确要求,对建议所提的问题能列入工程建设计划的优先列入,能够解决的优先解决。区人社局等专门召开区人大代表座谈会、见面会,当面征求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一些议案建议所提问题,得到了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如:余道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治理力度保证毛坦厂镇交通安全的建议》和韩怀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消除毛坦厂老街古建筑安全隐患的建议》所涉问题。区长霍绍斌于9月9日在毛坦厂镇召开现场调研座谈会,十几个区直部门参加会议,现场会商落实解决问题。根据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毛坦厂中学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集中1个月的时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对毛坦厂中学及镇区食品安全、交通环境、消防、液化气安全等开展了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杨兴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简化程序缩短项目审批周期的建议》所涉问题,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建设项目审批规程课题组,由常务副区长牵头,相关区直单位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程,确保年底前见成效。
(二)建议所提问题由于政策限制、政策变化或管理权限等因素未能解决的3件,占总数的6%。
这类意见建议,区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们说明情况,认真做好答复说明工作,并取得代表们的理解。
郑兴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先生店建立便民服务新区的建议》,由于国家正在进行楼堂馆所清理活动,新建乡镇办公场所须经市批准,同时建议中所提的便民服务新区未列入相关规划,暂不可实施。
陆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城市“生活e站”建设给予财政配套的建议》,由于城市“生活e站”原是省计生委为了推动各城市社区开展好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提倡建设的,并在省级计生考评中给予适当加分,各级政府至今未作硬性规定,随着城市社区化服务管理的不断改革和创新,今年起新组建的省卫计委已不再将城市“生活e站”建设纳入年度考评。
奚得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山区乡镇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目前,我区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24万亩,相关补助均由国家和省级政府统一制定,区政府无权进行提高;同时对公益林区的区划界定,也有一套严格的区划规定,区级政府无权擅自增加公益林范围;对于建议中提到的对生态地区立项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民生项目等要列入生态补偿范围,区政府将积极向上建议、争取。
二、主要做法和特点
各承办单位把建议的办理过程作为尊重代表民主权利的实践,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真心实意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进方法,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一)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制,对每个建议都 “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效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把领导负责制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集中人员力量,促进落实。区政府督办室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职能,狠抓办理工作的督查调度,努力提高建议的办复率和解决率以及代表的满意率。加大日常督办力度,实时跟踪,及时催办,保证办理质量和进度。
(二)严格办理程序。做到先沟通、先调研、先协商,然后再对代表作出正式的书面答复。即使所提问题暂时解决不了,也耐心地把事实讲清,把政策讲明,把道理讲透。突出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对区人大确定的2件重点建议,各有关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办出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承办建议较多的交通、民政、发改、住建、水利、人社等部门在注重办理进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在提高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建议与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紧密结合,通过办理建议推动部门工作开展。大力提倡和尝试协商办理、开门办理,充分体现对代表的尊重,增加办理工作的互动性。对能解决的问题尽快解决;对条件不具备,一时无法解决的,或者多次提出,均因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系,讲明原因;对于超出区政府职权范围的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在办理时向代表解释说明,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努力争取这些建议尽快得到落实。
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的建议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比较顺利。但是在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抓得不紧,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二是少数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充分,影响了办理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加强沟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理实效,尽心竭力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关于提请审议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
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淠河综合治理项目是六安茶谷暨淠河生态经济带(“一谷一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一谷一带”绿色发展战略,扎实推进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破解区级配套资金难题,区政府决定委托六安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贷款,并将该项目区级配套资金13878万元(见情况说明)分年度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金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关于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的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
一、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1、建设背景
淠河发源于淮河中游南岸、大别山北麓,自南向北流经岳西、霍山、金寨、裕安、金安、霍邱和寿县等县、区,于寿县正阳关入淮河,干流河道长253km,流域面积6000k㎡。新中国成立以来,淠河上游兴建了水库,中下游整治了河道,但中下游堤防防洪标准偏低,洪涝灾害仍十分频繁。防洪体系不完备,现有水利工程标准低,质量差,排涝能力薄弱,非工程措施滞后。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改善沿淠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迫切需要;
(2)提高堤防防洪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
(3)实施淠河经济带建设,完成上级交给我们任务的需要。
为了提高淠河两岸堤防防洪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改善沿淠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堤防防洪能力,区政府决定以委托代建方式,将六安市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委托六安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并列入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地址
淠河治理工程金安区段起点为城北橡胶坝以下,终点为马头镇与寿县交界处,治理长度26.07km。
2、项目建设内容
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堤防加培(堤防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堤防及所在堤段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前后1:3边坡,迎水坡1m厚度粘土覆盖,然后框格草皮护坡,背水坡草皮护坡,坝顶宽6m,现浇混凝土路面宽5m,部分弯度较大地方退堤新建,部分建筑物拆除重建,险工险段混凝土护砌。
3、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2.76亿元,其中中央及省财政投资配套资金1.86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0.9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0.9亿元银行贷款解决,贷款期限18年,贷款利息为4851万元(见附表1)。
项目区级投入为13878万元,包括:项目配套资金9000万元,银行贷款利息4851万元,委托六安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服务费27万元(因六安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市场经营主体,按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反映一定的经营收益,比例为项目配套资金的3‰)
三、分年度测算明细情况(见附表)
附件1:
淠河(金安段)治理工程项目贷款利息表
年度
|
利息额(万元)
|
备 注
|
2016
|
441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17
|
441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18
|
441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19
|
441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0
|
411.6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1
|
382.2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2
|
352.8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3
|
323.4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4
|
294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5
|
264.6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6
|
235.2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7
|
205.8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8
|
176.4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29
|
147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30
|
117.6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31
|
88.2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32
|
58.8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2033
|
29.4
|
利息按基准利率测算
|
合计
|
4851
|
|
附件2:
淠河(金安段)治理工程项目配套投入
分年预算安排标
单位:万元
年 度
|
合 计
|
委托融资
|
融资服务费
|
2016
|
442.5
|
441
|
1.5
|
2017
|
442.5
|
441
|
1.5
|
2018
|
442.5
|
441
|
1.5
|
2019
|
1042.5
|
1041
|
1.5
|
2020
|
1013.1
|
1011.6
|
1.5
|
2021
|
983.7
|
982.2
|
1.5
|
2022
|
954.3
|
952.8
|
1.5
|
2023
|
924.9
|
923.4
|
1.5
|
2024
|
895.5
|
894
|
1.5
|
2025
|
866.1
|
864.6
|
1.5
|
2026
|
836.7
|
835.2
|
1.5
|
2027
|
807.3
|
805.8
|
1.5
|
2028
|
777.9
|
776.4
|
1.5
|
2029
|
748.5
|
747
|
1.5
|
2030
|
719.1
|
717.6
|
1.5
|
2031
|
689.7
|
688.2
|
1.5
|
2032
|
660.3
|
658.8
|
1.5
|
2033
|
630.9
|
629.4
|
1.5
|
合计
|
13878
|
13851
|
27
|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将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纳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5年11月6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淠河(金安段)治理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和区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关于该议案的情况说明。会议决定,同意区政府委托六安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贷款,并将该项目区级配套资金13878万元分年度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
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办法》规定,我区2015年新增两批次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902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见情况说明),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金安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关于201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的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局长 司家祥
截止10月底,省财政核定转贷我区第1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5055万元,第二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额度3966万元,两批转贷债券合计9021万元。第1批新增债券资金已到位,第2批新增债券资金目前还没拨付我区。
对新增债券资金的使用,财政部有明确、严格的制度规定: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发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现将我区这两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使用和计划安排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1批新增政府一般性债券资金5055万元
主要安排使用在:南山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09.48万元;201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加固民生工程区级配套526.8万元;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民生工程区级配套2140万元;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民生工程区级配套278.72万元。以上资金共计5055万元,区财政已全部安排拨付到位。
二、第2批新增政府一般性债券资金额度3966万元
主要计划安排使用在:六东路工程868万元;半个店至打山路工程450万元;八小工程区级配套1090万元;金达、城投承建区基础设施投入1558万元。以上资金安排共计3966万元,待上级转贷债券资金到位,及时拨付到相关项目使用。
三、有关情况说明
1、我区第1、第2批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的安排使用符合财政部关于债券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涉及民生工程项目的区级配套,虽然区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已有安排,但综合考虑到今年兑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资、车改等改革刚性支出,给财力保障造成较大缺口。因此安排使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保障民生在建工程,统筹调整区可用财力保障各项增资支出。
3、今年我区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及调整安排的支出,都报请政府领导同意。年内,区财政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政府审批后,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及时调整区本级年度支出预算。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将201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纳入预算管理的决定
(2015年11月6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议案》和区财政局局长司家祥关于该议案的情况说明。会议决定,同意区政府将我区2015年新增两批次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902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区水利局关于工作评议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水利局局长 桑朝发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你们好!现将我局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水利局工作意见的整改反馈情况报告如下: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水利局的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认为,近两年来,区水利局强化管理,履行职责,在转型发展中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区水利工作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如水利工程项目监管有待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力量尚需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改制迫在眉睫等。为此,我局自收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和系统工作大会,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找问题、找差距,并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具体如下:
一、采取切实措施,规范项目管理
1、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法,规范招投标行为。对招投标活动实行计划管理、现场操作、过程监督和事后鉴证等管理方式。年初由各建管局或股室编制采购和投资计划,实行源头管控。按规定限额招标项目的要求,一律进入市招投标中心平台,同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规范标后监管,在招标前即明确工程量和报价的调整及索赔程序与方式,强化中标人责任。
逐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保函制度,中标人出具由市招投标局认定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保函,以承担低价风险。任何建管局、股室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对应当进入市招投标中心交易而未进入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许可、资金拨付和使用等手续。杜绝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投标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投标人有围标、串标、非法分包和转包、提供虚假信息以及其他违反市场规则、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对限额以下协议招标的项目,必须严格依法集体研究决定,上网公开,阳光运作,坚决杜绝由股室、建管局自行操作、暗箱运作等不正当现象。
2、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造价审计制等基本制度,强化各参建单位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机能,切实加强建设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
3、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项目法人监管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局质安站职能作用,跟踪督查,局主要领导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巡查,确保项目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4、及时做好项目决算验收工作。项目工程结束后,我们将及时组织决算验收工作和交付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效益正常发挥,对以往已结束未验收的工程项目,我局正在全面疏理,加强调度,具体措施:一是已开工的项目抓进度、抓质量,严把时间节点;二是已完工的项目抓验收、决算、审计;三是已批复的项目抓设计、招投标;四是局内设计室、质检站、财务股跟踪督查做好服务。
5、强化项目建后管护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多方调研、酝酿,在现有基础上,出台《六安市金安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办法》,一是探索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二是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管护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的工程运行机制;四是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五是建立奖惩分明,便于监督考核的管理机制。
二、充实专业人才,强化队伍建设
我局正在实施不拘一格降人才,一是今年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招录事业人员2名,以后争取区政府每年招录事业人员2名;二是2015年我局与安徽省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对接,通过局勘测设计室平台招聘历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实习生,经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已有10名技术人员充实到局机关各业务股室,解决我局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燃眉之急问题;三是加大现有人员岗位培训力度,我局抢抓机遇,结合省水利厅举办的水利员20期培训班,制定系统学习职工培训计划,现我们已分期安排16期112名工作人员到水院学习培训,下一步我们继续创造条件,实施好学习培训计划;四是结合实际,实行“老师带徒弟”办法,以老带新,以专带非,普遍提高水利工作队伍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确保我们金安水利事业后继有人。
三、制定切实方案,加快改制步伐
我区水管体制改革于2008年在全市乃至全省已率先成功完成,奠定了我区水利事业稳定发展的基石,关于水电工程队、木厂电站两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我局已成立改革工作领导组,分管局长牵头负责。现水电工程队改制条件已基本成熟,经请示区政府同意,正着力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改制方案,木厂电站待时机一旦成熟,我们将立即实施改制工作。
四、加大调研力度,科学编制规划
我局高度重视“十三五”水利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成立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深入调研,制定方案,落实任务。全面落实相关科室工作任务,协调相关单位,搜集资料、开展研究;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规划初稿完成后及时组织专家及农业、林业、国土、环保等相关单位进行讨论论证,与上级水利规划、金安区十三五规划相衔接,与金安区区情相适应,使规划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工作安排,制定了规划工作方案。现已完成规划初步成果、提交有关单位、部门讨论和组织专家咨询,2015年11月份完成规划修改,12月份提交政府批准,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区“十三五”水利规划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认真整改落实,请区人大常委会审示,同时请予监督实施。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5年11月6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韦 勇为金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长庚为金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出席、因事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0人)
主 任:刘玉军
副主任:李祥沂 高本银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马德云 王自春 江成为 邬效丛 宋自山
张 炜(女) 张凤桃(女) 陈光全 邵胜全 罗俊荣(女)
周 明 郑文俊 高 松 黄学敏(女) 鲍丙华(女)
鲍远志 管传玉
二、请假人员(共1人)
委 员:安定海
三、列席人员(共34人)
张士银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长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韦 勇 区政府副区长
张 勇 区法院副院长
殷 杰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江仲贤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许卫星 区编办主任
赵成兵 区司法局局长
司家祥 区财政局局长
吴允生 区住建局局长
孙业祥 区农委副主任
王昌盛 区卫计委主任
桑朝发 区水利局局长
郑文山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周 群(女) 市人大代表
朱朝彬 市人大代表
项 阳 东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刘自扬 张店镇人大主席
李 彬 木厂镇人大主席
杨学忠 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 静(女) 区人大代表
孙德霞(女) 区人大代表
杨友君 区人大代表
揭志和 区人大代表
郝海东 区人大代表
朱来田 区人大代表
陈 钰(女) 区人大代表
汪庆发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刘自敏 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王世斌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邬宗华 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桑世武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宗美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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