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
1、承担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协调机关各工作机构的工作;
3、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及区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收集、整理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协调或参与各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活动;
4、负责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接待工作;
5、负责人大机关的文电、档案、文印、通讯工作;
6、负责人大机关的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关党组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8、办理机关日常公务接洽、接待上级领导及兄弟县(区)人大来宾;
9、承办常委会领导及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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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1、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本年预算安排收入4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92.8万元。
2、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为401.8万元(基本支出285.8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在编制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中,本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等规定,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与上年比有所压减,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预算费用:0万元。
公务接待预算安排费用:8万元,与上年略有减少,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其他单位机关、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预算安排费用:12万元,与上年只减不增,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外出、考察视察调研等工作,本年无车辆购置预算。
附件:人大办2015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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