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魏文炎代表区人民政府作的《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区普法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普法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组织领导,以建设法治金安为目标,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科学制定普法规划,不断创新普法理念,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多措并举,以普促治,“六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时间已过大半,但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还未能有效解决,主要表现在:部分乡镇街和区直单位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普法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普法与工作实践结合不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普法工作人力、财力保障不够有力等。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实施力度。要把普法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来抓,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绩效考核,注重检查和指导,推进普法工作有效落实。普法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照普法规划,查找工作不足,抓好进度和质量,推动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效能。要大力开展培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普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要树典型、传经验,加强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
3、进一步抓好创建载体,推进依法治区。以法治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抓住依法行政这个关键,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进法治金安建设。
4、进一步落实普法经费,加强工作保障。要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将普法经费纳入区乡财政预算,搞好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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