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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编辑日期:2012/4/1  来源:365APP下载  作者:金安人大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金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1日在六安市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安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履职尽责,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区政府、区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积极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5668件,办结14791件,为保障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786件,审结785件。判决罪犯82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211人。坚持“严打”方针,对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快审重判。如对犯盗窃罪的被告人朱明君、胡金鹏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四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职务侵占犯罪案件63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注重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五年来,共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84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开展庭前走访、庭审教育和庭后回访300余人次,努力延伸审判工作的社会功能。
  及时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受理民事案件12103件,审结11062件。稳妥审理六安西服厂、友谊食品厂等企业破产案件19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依法改制;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752件,促进城镇化建设顺利进行;审结涉及外来投资主体的股权转让、购销合同等类纠纷案件683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76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067件,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635件,服务“三农”工作。注重审判工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市百货大楼在改制改组中发生的产权纠纷、知名企业艾莱依在市开发区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等类案件,依法受理,妥善调处,营造良好的招商安商法治环境。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支持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0件,审结150件。依法处理涉及土地、工商、质检、税务、治安处罚、环境保护等方面行政纠纷。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规范行政行为。支持区政府建立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执行房屋拆迁案件79件,执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96件,征收社会抚养费380余万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努力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2413件,执结1939件,执行标的金额3.8亿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党委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采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公告悬赏执行、对债务人公示曝光、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效果;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涉案财产调查力度。五年来,采取拘留等人身强制措施160余人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罚款等财产强制措施800多件次;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基金等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二)保障民生,服务民众,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制定《关于加强对困难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保障民生的若干意见》,审结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类纠纷案件2385件,为受害方执行赔偿款8700多万元。如对陈某诉姜某、朱某人身损害赔偿案,加大执行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积极与区直有关单位、当地乡政府联系,为陈某全家办理低保,为其女儿落实“春蕾”救助基金。审理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331件,依法化解用工矛盾。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类纠纷案件3251件,注重对妇女、儿童、老人权益的保护,促进家庭关系和睦。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五年来,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261.3万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开展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客观公正地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使沈玉远等人的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认真落实便民措施。设立“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行诉讼指导、诉前调解、立案审查、信访答疑“一站式”服务,畅通诉讼渠道。实行院领导、院各庭室负责人轮流接访,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期限,减轻当事人诉累。2011年,全院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达51%,民事案件平均结案期限为41天。四个农村法庭采取电话立案、主动上门立案、节假日办案等措施,方便当事人表达诉求,参与诉讼。切实加强调解工作,在审理施桥镇郑榜村山嘴村民组诉高山村民组相邻用水纠纷一案时,办案人员邀请区法制办、镇村有关人员参与调处,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五年来,全院共有178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占刑事结案的22.7%;民事案件调解结案5273件,占民事结案的47.6%;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解决108件,占行政诉讼结案的72%;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协议607件,占执行结案的31.3%。“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得到全面落实。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院机关各审判庭和农村人民法庭,每年都选择典型案件,深入乡村、社区,巡回审理,就地开庭,起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认真办好《金安审判》法院内刊,定期寄送各乡镇、区直兄弟单位,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工作联系。开设金安法院网站,及时公布审判工作信息,将有重大影响、新类型案件的法律文书在网上公布,以案释法。五年来,全院干警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969篇,有23名法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上法制宣传辅导课200多场次。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法制宣传和心理辅导,努力做好被判处缓刑、管制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社会特殊人群的管理、帮教工作,发挥审判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健全审判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按月逐庭逐人通报办案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成立院审判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办结的所有案件全面评查,认真分析、逐案通报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理由论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和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相互分离,申诉复查和再审审理相互分离,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相互分离,建立分权制衡机制,确保公正司法。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规范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发挥院长、庭长和院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
  健全司法行为规范机制。对全院干警遵守司法礼仪等方面进行定期巡查,树立职业形象;公布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接访工作纪律,推进审务公开;加强对诉讼费用的收取、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庭审活动,严肃庭审纪律,增强庭审效果;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适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工作关系,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现象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健全接受监督制约机制。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制定《关于加强与区人大、区政协联络工作的若干规定》,成立工作联络组,规范办理工作报告、法律文书备案、交办事项反馈等项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就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工作和涉诉信访工作进行专题报告,积极接受区政协对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的调研视察。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定期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广泛听取意见。聘请区直有关单位人员和社区群众代表担任我院执法执纪监督员,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五年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办理刑事案件212件、民事案件2388件、行政案件26件、执行案件117件,推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
  (四)注重教育,提升素质,全面加强法院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专题教育活动,队伍的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司法作风明显改善。院党组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决策机制,团结带领广大干警自觉用“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指导工作实践,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开展。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邀请省社科院和省高院的专家教授来院讲课,专题学习物权法、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培训217人次。五年来,我院先后共有25篇裁判文书、15篇专题论文在最高法院、省高院及市法院获奖。强审判技能、办精品案件逐渐成为全院干警的自觉行为。目前我院本科以上学历112人,通过司法考试的有28人,分别占干警总数的97.3%和27.6%。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院领导每年为干警上廉政教育课,对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在本院确定9名兼职纪检监督员,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五条禁令”,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制定《金安区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展“爱党奉献,爱岗敬业”、“群众观念大讨论”等演讲比赛,组织干警积极参加“红歌”大合唱,积极参与全市法院篮球、书画、摄影等比赛,提升品位,陶冶情操。以“公正、廉洁、勤政、为民”为主题设立法院、法庭文化墙和荣誉室,体现职业要求,增强职业荣誉感,引导全院干警修身养德,以德奉法,干警的职业道德意识和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加强执法保障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完成院机关审判办公楼的建设并迁到新址办公;争取上级财政保障经费,建设“院诉讼服务中心”,对院机关7个审判法庭及审判委员会会议室、信访接待室、调解室进行维修改造;加强院机关安保监控设施建设,维护办公办案秩序;争取上级法院经费支持,为基层法庭更换办公桌椅,购置办案用车;加强基层法庭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管理、办公监控与院机关同网同步运行。孙岗法庭完成立项审批、选址规划和土地购置等工作,木厂、张店法庭的新建工作已申报立项审批。
  刚刚过去的2011年,面对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任务日趋繁重的新形势,进一步强化“我为金安发展作贡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85件,办结案件4098件,分别比上年度上升32.52%和38.3%。工作中,更加注重能动司法。认真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受理刑事案件197件,审结196件,判处罪犯207人,发挥审判机关保一方平安的“稳定器”功能。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抽调干警160余人次,积极参与、依法保障“312”国道三十铺段道路升级改造的征迁工作。对金桥安置小区、解放北路安置一区、淠河景观带、城东花木城等涉及六安市“创园”和市、区民生工程建设中发生征地补偿、房屋征收等类型的纠纷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强力攻坚,限时办结,发挥审判机关促一方发展的“推进器”作用。更加注重为民司法。受理民商事案件2983件,审结2654件;受理行政案件33件,审结32件。对双河“2.12”特大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案人数多、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及时立案,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集中人力物力,执结拖欠劳动报酬、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9件,为农民工等涉案当事人追回拖欠工资、损害赔偿金320余万元。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2011年新收信访案件仅5件,比上年度下降70%。更加注重公正司法。设立“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职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有关质量效率问题,全院审判工作呈现出法官人均办案数、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案件调解撤诉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率、再审审查率、信访投诉率下降的良好态势。收结案数均创建院以来新高,案件调解撤诉率、结案率、人均办案数等主要审判工作指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更加注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办案能手”、“工作标兵”岗位竞赛活动,发挥标杆作用,激励干警争先创优。结合党务公开、廉政风险防范和机关效能建设等项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确保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廉洁。为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全院干警自去年九月份就放弃星期六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勤奋工作,体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回顾五年,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这五年我院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我院被授予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严打”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市第二届、第三届文明单位,先后有109个集体、211名个人被记功或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距党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也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少数审判人员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少数审判人员司法能力不强,特别是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案结事未了;少数审判人员工作仍不够规范严谨;化解涉诉信访的任务依然艰巨;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金安正处在跨越发展的黄金期、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做好法院审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1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贯彻区委三届二次全会和本次代表大会精神,着力推进“政治建院、公信立院、从严治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审判,发挥职能,努力服务全区跨越发展
  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的服务调节功能,努力在诉前、诉中妥善处理涉及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为金安的大建设大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与企业开展法制共建、涉企重大法律问题会诊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开展“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妥善化解在新农村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领域发生的矛盾纠纷。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执行乡镇和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类案件,支持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牢记宗旨,为民司法,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立足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平安金安”建设。加强与乡镇(村)、街道、社区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发挥设立在各乡镇的法官工作站的积极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指导,形成合力,努力将司法处理社会矛盾的时间、空间前移,多途径化解纠纷。进一步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为民工作措施,对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民生案件,优先审理,及时执行。经常性地组织干警深入学校、街道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的威慑机制,继续推进执行工作的“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个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
  (三)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努力提高审判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着重对案件的立案、开庭、裁判、执行等审判流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实现对案件审理全程的动态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审判质量考评,增强干警严谨规范的执法意识。加快法院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促进司法水平的提高。注重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群体性案件的及时依法处置,整合全院力量精审判强执行,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做跨越发展的保障者。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营造凝心聚力、法严风清、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干警工作热情,增强学习效果,提升干警司法水平尤其是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审判理论和实务研讨、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竞赛活动,提高理论素养和审判技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抓好审判,带好队伍,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的规定,对执法不公、不廉以及渎职失职导致错案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同心描绘千重景,接力推进万里程,我院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下,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扎实工作,奋力争先,全面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金安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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