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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编辑日期:2012/4/1  来源:365APP下载  作者:金安人大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1日在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耀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队伍素质显著提高,执法公信有力提升,为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大局,强化职能,服务发展成效明显

着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以三项重点工作为引领,注重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坚决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08人,提起公诉1192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352人,起诉531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坚持慎捕慎诉,依法适度从宽。完善检调对接机制,注重刑事和解,对因一般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引导当事人化解积怨。五年来,以刑事和解方式处理案件173件。建立涉检信访风险预警机制,对复杂敏感案件和执法办案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我院始终保持涉检赴省进京访事件零发生。

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行涉案未成年人非犯罪化处理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通过不起诉方式作非犯罪化处理12人,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坚持检察官寄语制度,教育感化未成年人,构筑起检察机关、家庭、学校、社区“四位一体”的帮教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阳光检察在身边——女检察官进校园”等“法律六进”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对缓刑、假释等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检察1160余人次,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维稳督查活动370余人次,及时提出消除治安隐患的对策和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着力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区反腐倡廉工作大局,深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加大工作力度,分阶段、有步骤地重点查办犯罪数额巨大职务犯罪、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以及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8件94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38件77人,渎职侵权案件10件17人;处、科级干部案件12件13人;5万元以上大案44件79人,占立案人数的84%。先后查办了某市地税局原副局长钟某受贿、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原庭长张某枉法裁判、某区交通局原局长龚某受贿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一是加强个案预防,针对发案单位的管理缺陷,发出检察建议153份,帮助完善规章制度270余项;对工程建设重要项目,实施同步专项预防,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监管。二是加强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先后到国土、卫生、环保、电信、金融等部门开展法制宣讲37场次,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三是积极开展预防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53次。四是全面落实“五五”、“六五”普法规划,结合举报宣传周、江淮普法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以接待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和图片展等形式加强预防宣传,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化、社会化。

着力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着重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的监督,避免放纵犯罪;着重加大对错误立案和侦查活动不规范的监督,防止冤及无辜。在审判监督方面,着重加大对庭审活动和简易程序刑事案件的监督,积极推行量刑建议制度;着重加大对裁判确有错误的民行申诉案件的抗诉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着重做好羁押期限预警和催办工作,全面推行检察官约见制度,切实防止超期羁押,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改进监督方式。深入开展“强化诉讼监督年”活动。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通过与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侦查机关另案处理人员跟踪问询”、“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诉讼监督机制,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监督过程中,注重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手段,增强监督效果,促进司法公正。

注重监督实效。五年来,督促侦查机关立案76件,监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0件,纠正漏捕23 人,追加起诉13 人;决定不批准逮捕24人,不起诉46 人,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5件,提请抗诉39件,建议提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份,法院改变原裁判33件,维护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对不支持抗诉的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制统一。坚持重大监督事项向党委、人大报告、报备制度,争取支持,增强诉讼监督工作的权威。

二、保障民生,服务群众,执法为民更加务实

积极办理民生领域案件。五年来,依法办理各类破坏新农村建设、危害“三农”的刑事犯罪案件387件612人。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一是严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查办化债、低保、征迁补偿等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23件52人。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犯罪活动。三是突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优先办理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城乡低收入者的维权案件。

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拓宽服务群众途径。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开通QQ网络举报热线,方便群众举报;建立民行申诉联络员制度,畅通申诉渠道。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314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共接待来访群众620余人次,批办103件;坚持实行带案下访、巡访、回访制,认真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成功化解可能引发越级访、集体访案件6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两委”换届期间的信访举报和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了“两委”换届的顺利进行。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建立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检察工作联络点,分别在金安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派出所和中市街道设立了检察工作站,方便群众表达诉求。

扎实开展民生帮扶工作。强化检察机关扶贫帮困的社会责任意识,以“访民情、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通过班子成员联系扶贫点、选派干部任职帮扶村、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等方式,深入开展“整乡镇推进”、“贫困村帮扶”、“城乡共建”、援建“农家书屋”、协调项目建设等工作。五年来,共捐资30余万元,资助帮扶村加强了道路、桥梁、村部、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履行党员承诺,以党组和支部为单位,坚持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助学活动。“整乡镇推进”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市、区表彰。

三、加强教育,增强能力,队伍素质显著提高

坚持政治立检突出加强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深化专项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干警政治觉悟不断提高。院党组始终坚持“和谐共事、全局谋事、公心办事”理念,向干警作出“四个一样”承诺,模范带领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突出实践活动。开展周一升国旗、检察官宣誓、党史报告、廉洁从检承诺、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干警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明显增强。运用典型激励。在认真学习英雄模范事迹的同时,积极开展向本院荣膺“省优秀共产党员”、“省十佳公诉人”干警学习活动,在全院掀起“奉献检察、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热潮。

坚持业务强检。着眼于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专业化水平。支持干警升本读研,提升学历层次,干警本科、研究生学历达86%。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正规化培训520余人次,增强干警综合能力。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会、科务会和周末讲堂为载体,专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开展庭审观摩、一案一评议、业务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促进队伍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优化干警配置,为干警全面熟悉检察业务、素质均衡发展创造条件。涌现出“省十佳公诉人”、“省优秀公诉人”、“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省检察业务竞赛第一名等业务精英。干警172篇调研论文被国家级、省级刊物采用。19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坚持文化育检。以“文化育检育德育才,文明创建创优创新”为发展理念。创建载体,扎实开展“读书会、读评沙龙、周末讲堂”“三位一体”文化建设。浓厚氛围,建立荣誉室、光荣榜、一楼层一主题文化墙,耳濡目染提升干警精神境界。注重养成,制定《礼仪规范》,举行“政务礼仪”培训,开展 “三心”教育和“四个一”活动,从小事和细节提升干警品格。彰显活力,成立兴趣小组、兴趣团队,大力开展机关文体和文化共建活动。检察工作发展的软实力不断增强。在参加省、市、区组织的文艺汇演和体育运动会中,我院干警展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体育运动会上,我院取得2金2银1铜的优异成绩。

四、创新机制,规范执法,检察公信有力提升

完善规范执法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业务性质和案件特点,建立完善《办案操作规程》、《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诉讼监督咨询评审规则》和《案件管理督查办法》等内部实务操作细则,形成了一套以业务管理为主导,涵盖岗位职责、质量保障、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的执法监督体系,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规范运行。

全面加强内部监督成立诉讼咨询评审小组、案件管理中心、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着力加强案前评审、案中监督和案后评查;严格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制度;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案质量有力提升。案件流程管理受到省检察院表扬。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高检院《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开设干警廉政账户,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干警廉洁执法。全院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和办案安全事故。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监督法》,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密切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积极做好向区人大备案、汇报工作,五年共向区人大备案283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调研组作反贪污贿赂、诉讼监督、涉检信访和控告申诉等专题汇报9次,根据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改进。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加强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拓展接受监督渠道,聘请特约检察员、行风监督员,设立“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劳动模范、优秀党员等180余人(次)来院视察,接受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切实以监督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五、强化管理,改进作风,效能建设扎实推进

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一年一主题,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度常态化建设年”、“制度深化年”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队伍、业务、行政、信息化等五项制度体系,各项工作权清责明,有章可循,实现了以制度约人管事,奠定了管理科学化的制度基础。我院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和“四化建设”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持之以恒地开展“学习思考、干事创业、和谐共事、清廉文明、规范办案、遵章守纪”“六风建设”,以好的作风推进工作。班子成员与普通干警组成民主监督小组,按照效能建设“五个禁止”、“五个做到”和“八项制度”的要求,以涉车、涉枪、涉酒、工作考勤、挂牌办公、办案纪律、办案安全等为重点内容,认真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全力推进精细化管理。我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人监督”的“四有”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办案现代化、办公自动化。配备了数字化审讯和视频监控系统、案件讨论视频系统、涉密专线网络系统等办公办案科技装备,推动科技强检。严格实行政务管理网上流转、检务信息网上发布、执法活动网上监督,部门工作实现了网上“周通报,月汇报,季督查”,促进了工作提速增效。坚持开展“三个一”活动,综合部门“一月一问”,集中问情,主动服务;业务部门案卷“一月一清”,坚决防止和杜绝积案、压案情形发生;党、政、群组织“一月一会”,及时总结,着力创建,各项工作整体、有序、高效推进。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我院各项工作昂首阔步,跨越发展的五年。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连续五届省“文明单位”、连续五届市“文明单位”、市“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市“园林式单位”和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个人和集体受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和检察机关表彰143人(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金安检察全体干警精诚团结、无私奉献、顽强拼搏的结果,更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必须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必须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真诚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必须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强化法律监督意识,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必须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切实加强队伍的先进性建设,勇于争先,锐意进取,推进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回顾这五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接待信访群众过程中,个别干警不够热情,时有推拖,服务群众意识有待提高;少数干警就案办案、机械执法,服务大局意识有待提高;在已经取得的成绩面前,少数干警精神时有松懈,奋力攀登、勇创新高的创先争优意识有待提高;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增强执法办案效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区抢抓机遇,发挥优势,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我院立足新起点,迈向新目标,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强区发展目标和跨越发展主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做好新的一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围绕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奋发有为

积极服务我区“一圈一带”发展战略,深入思考,主动作为,拓展为项目、为企业、为基层服务途径,扩大服务效果。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切实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专项活动,依法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税、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围绕和谐稳定,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加奋发有为

更加重视社会矛盾化解,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全面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重要敏感案件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着力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领导接访和下访巡访制。深化刑事和解和检调对接工作,通过释法说理,正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正确把握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平安金安”建设,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网络虚拟社会的服务与管理,不断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新途径。

三、围绕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更加奋发有为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关注民生、为民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惠民惠农补贴等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力度,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完善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工作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乡镇社区检察工作站、联络点工作模式,切实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广泛向基层延伸,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围绕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奋发有为

紧紧抓住诉讼活动中社会广泛关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放纵犯罪、侵犯人权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推进依法治区。

五、围绕执法公信,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加奋发有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强化队伍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营造勤政廉政、敬业奉献的氛围。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富有特色的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载体,营造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氛围。加强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乱”专项活动,坚持从严治检,营造勤勉高效、法严风清的氛围。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氛围。加强自身监督,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执法”,营造廉洁自律、公正和谐的氛围。

六、围绕科技强检,着力推动效能建设更加奋发有为

大力加强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公务管理和网上绩效考核;全面建立干警电子学习档案、电子执法档案、电子廉政档案和电子业绩档案,逐步实现检察工作信息化应用的全覆盖,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推动我院效能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区第三次党代会为我们未来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顽强拼搏,奋发进取,为推进富民强区、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供 参 考)

 

1、【三项重点工作】(第1页)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旨在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体现了党中央对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总体要求。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第2页)指2004年12月罗干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对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对失足青少年,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到当宽则宽;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

3、【刑事和解】(第2页)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就犯罪行为的损害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谅解,司法机关据此对犯罪嫌疑人给予从宽处理。

4、【检察官寄语制度】(第2页)指我院在不起诉案件中推出的一项人文关怀措施。主要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在校学生,承办检察官以检察官寄语的形式,从法律角度全面分析其犯罪成因、社会危害性及应当吸取的教训,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认识到给被害人、社会、自己和家庭造成的危害,并勉励他们改过自新,增强他们重新生活、学习的勇气和信心,从而达到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5、【法律六进】(第2页)“五五普法”中的一项普法工作,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普及法律知识。

6、【社区矫正】(第2页)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第3页)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储存,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8、【民行申诉联络员制度】(第5页)我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旨在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诉,提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代理申诉效率的一项制度。

9、【“四个一样”承诺】(第6页)我院党组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向干警作出“执行规章制度一样要求、享受待遇一样标准、勤奋工作一样敬业、接受监督一样严格”“四个一样”承诺,以身作则正院风,树检风。

10、【廉洁从检承诺】(第6页)我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院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从政治方向、执法思想、廉洁自律、勤政履职等方面作出郑重承诺,进一步增强干警事业心和责任感。

11、【“三心”教育和“四个一”活动】(第7页)我院为增强干警爱检敬业责任感和凝聚力,在全院开展的“尽心、精心、关心”“三心”教育和“一句话看文明,一张纸看节约,一张桌子看卫生,一个建议看责任”“四个一”活动。

12、【“双报批、双报备”制度】(第8页)即省级以下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立案、批准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

13、【人民监督员制度】(第8页)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倾听人民意见、接受人民监督的规定而制定的,由代表人民群众的人民监督员按照一定程序,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评议的一种民主监督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主要包括“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

14、【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第8页)“三类案件”指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作不起诉的、拟撤销的”案件。“五种情形”指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中具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情形。

15、【检察开放日】(第8页)我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党员、劳动模范、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来我院实地察看,观摩办公办案等工作情况,使他们更加充分地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16、【四化建设】(第9页)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提出的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基本目标: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和推进保障现代化建设。

17、【“五个禁止”、“五个做到”和“八项制度”】(第9页)我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的各项规定。“五个禁止”:严禁工作期间网聊、网购、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严禁工作期间串岗闲聊、粗言喧哗;严禁对来访人员敷衍塞责、冷横推诿;严禁酒后上班;严禁接待、办案中出现“办案忌语”。“五个做到”:做到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做到工作期间离岗半小时以上向上级或值班领导履行请假告知手续;做到严格遵守首问责任制;做到接访、讯问一律在规定场所并由两人共同进行;做到在接待、办案中使用“文明用语”。“八项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完善学习制、离岗告示制、效能告诫制、工作考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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