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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编辑日期:2011/1/28  来源:  作者:管理员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2011年1月20日在金安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耀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按照我院《2009-2012年发展规划》既定的目标和任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围绕大局全力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组织力量,积极参与我区“项目推进年”和“企业服务年”活动,为我区加快融入“一圈一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服务。积极行动,圆满完成市政重点工程建设前期清障及招商引资工作。根据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世博、亚运及重大节日期间对重点乡镇、重点单位的维稳督查工作。认真落实法制宣传等检察环节综治措施,与其他职能部门一道,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对待群众诉求,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开展检察长带案下访、巡访、回访活动。认真开展信访积案清理专项活动,对2007年至2009年所有受理的各类来信来访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成功化解一起重信重访案件,成功办结一起全国人大转办的信访案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有效化解2件因企业改制而可能引发职工集体访事件,取得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稳定大局两个方面的好效果。
    扎实践行民生检察理念。深入开展“整乡镇推进”、城乡共建等工作,捐资数万元资助联系村进行道路、村部、敬老院等设施建设。班子成员深入街乡、社区、行政村和农户家中,积极开展贫困帮扶、防汛抗洪、计生指导、法律政策解答等工作。坚持开展院五个党支部结对资助5名贫困学生、院党组帮扶1名社区孤儿贫困助学活动。
    二、维护稳定致力和谐,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化解社会矛盾,在创新工作机制上着力。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着力把化解矛盾和解决群众诉求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制定《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实施意见》,出台八项措施,集全院之力,努力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健全完善“涉检信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实行案件审查提前介入制度,社会矛盾化解源头预防工作有效推进。全年实现涉检赴省进京访事件零发生。
    创新社会管理,在拓展服务渠道上着力。建立舆情研判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舆论正确引导。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机制,积极推行检察官寄语制度,跟踪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积极开展“阳光检察在身边--女检察官走进校园”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通QQ网络热线,方便群众举报,丰富接待受理方式。认真落实民行申诉联络员制度,畅通群众申诉渠道。
    保障公正廉洁执法,在加强自身监督上着力。加强外部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做好向人大备案、汇报工作。全年向人大备案22件;去年10月,就诉讼监督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市人大调研组作了专题汇报。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报送区委政法委评查案件2次35件,案件质量得到充分肯定。扎实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聘请6位民主人士为特约检察员,设立“检察开放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全方位监督。去年6月30日和8月20日,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认真听取40多位来自各阶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内部监督。成立案件管理监督中心、诉讼监督咨询评审小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全面加强案前把关、案中监督和案后评查。建立干警执法、廉政档案,开设干警廉政账户,促进干警廉洁规范执法。全年未发生一起错案、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和一起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三、立足职能强化办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共批准、决定逮捕63件83人。审查提起公诉164件240人。法院审结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正确率均为100%。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注重加强与侦查和审判机关协调配合,对重特大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及时收集完善相关证据,依法快捕、快诉;认真落实检察长办案制度,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4次,加大对重大有影响犯罪案件的指控力度。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和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依法适度从宽;对亲友、邻里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注重刑事和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大。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18人,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其中涉案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件1人,均移送审查起诉。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6人,其中积极查办了上级交办的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事枉法裁判案件2件2人,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案件取得新突破。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个案预防和系统预防相结合,先后到国土、环保、电信等部门开展系统预防,上法制课8场,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案件跟踪回访10次,发检察建议32份,促进了源头治理和廉政建设。
    诉讼监督工作有力强化。深入开展“强化诉讼监督活动年”活动。通过与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侦查机关另案处理人员跟踪问询”、“刑事审判量刑建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诉讼监督机制,正确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推动了诉讼监督工作稳步健康发展。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4件。追捕7人,不批准逮捕5人,追诉6人,不起诉10人。民行检察立案审查23件,提请抗诉11件,监督依法行政4件。控申检察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线索57件,其中属于本院管辖46件,初核23件,移送立案8件,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14件。监所检察始终保持超期羁押零纪录。
    四、加强教育增强能力,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实行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以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廉政准则》主题教育以及检察机关开展的“主题实践”和“两反教育”等重要活动为主线,组织开展检察官宣誓、任前廉政谈话、“七一”红歌赛、交流学习心得、领导上党课、廉洁从检承诺、演讲比赛等特色活动,切实增强干警价值认同、身份认同、职业道德认同和创先争优意识。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切实践行我院“文化育检育德育才、文明创建创新创优”发展理念。半年一书评、一月一沙龙、半月一讲堂,“三位一体”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建立文化墙、荣誉室,绿化美化办公区,育人励人氛围日渐浓厚。制作以纪律要求和文明用语为主要内容的桌牌,开展“政务礼仪”培训,促进干警规范执法,文明办案。开展“尽心、精心、关心”“三心”教育,增强干警爱检敬业责任感和凝聚力。2010年10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体育运动会上,我院荣获金牌2枚、银牌2枚、团体铜牌1枚,取得了可喜成绩。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鼓励干警参加在职教育和司法考试,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86%。开展观摩庭、自侦案件庭审旁听、年度业务技能竞赛、业务研讨交流等活动,提高干警业务能力,1名干警荣膺“省十佳公诉人”称号。大力开展检察实务研究,干警12篇论文分别在《检察日报》、《安徽省情》、《安徽检察》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五、强化管理提高效能,改进优化机关工作作风
    强化制度学习。深入开展“制度常态化建设年”活动。将各项规章制度“入书”(汇编成册)、“上网”(办公网),加强中心组学习会、院务会、科务会和年度春训学习,教育干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强化领导表率。领导班子坚持落实“执行规章制度一样要求,享受待遇一样标准,勤奋工作一样敬业,接受监督一样严格”“四个一样”承诺,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带头引领作用,以令行禁止的作风,为全院干警做好表率,增强制度严肃性、权威性和执行力。
    强化制度执行。切实落实“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人监督”“四有”措施。坚持实行党组成员纪律作风日常巡查制度,特别严抓工作考勤、挂牌办公和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和促进了其它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作风、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检察公信力的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相继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荣誉,涌现出“省优秀共产党员”等一批先进典型。工作的发展,队伍的进步,得益于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及发现、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差距;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主动性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已取得的成绩面前,干警的责任意识、敬业精神、进取精神如何进一步保持和发扬、强化和提高,也是我们亟需解决的新课题。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我院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新成绩
    进一步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检察职能,深化、细化、实化措施,努力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到三项重点工作中去。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坚持下访、巡访、回访和检察长接待日、阅批回复群众来信来访制度。进一步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防止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完善规范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和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不捕、不诉说理和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等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犯罪等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更加关注民生保障,切实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方面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依法严厉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与相关方面的协调与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理解与支持。进一步完善落实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检察开放日”和“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切实在维护司法公正廉洁方面取得新突破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建立健全与侦查机关信息通报制度,提高及时发现和准确纠正违法的能力。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并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完善落实民事行政案件申诉便民、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和检调对接机制,既履行监督职责,又相互支持配合,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案结事好。
    四、突出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在法律监督水平方面取得新提高
    更加注重以党的建设带动和促进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中政委的部署,把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干警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和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坚持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检察机关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促进自身公正廉洁执法。
    各位代表,“十二五”规划新的一页已经掀起,金安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的历史阶段,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1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供 参 考)

    1、【三项重点工作】(第1页)即周永康同志在2009年、2010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和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2、【新闻发言人制度】(第2页)是我院为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便于社会公众及新闻舆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密切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3、【检察官寄语制度】(第2页)是我院在不起诉案件中推出的一项人文关怀措施。主要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尤其是在校学生,承办检察官以检察官寄语的形式,从法律角度全面分析其犯罪成因、社会危害性及应当吸取的教训,使他们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认识到给被害人、社会以及自己和家庭造成的危害,并勉励他们改过自新,增强他们重新生活、学习的勇气和信心,从而达到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4、【民行申诉联络员制度】(第3页)即我院与法律服务机构共同建立,旨在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诉,提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代理申诉效率的一项制度。
    5、【检察开放日活动】(第3页)是我院定期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等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来我院实地察看,观摩办公办案等工作情况,使他们更加充分地理解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6、【刑事和解】(第4页)是指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自行就犯罪行为的损害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谅解,司法机关据此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给予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
    7、【党组成员联系点制度】(第4页)我院为扎实开展各项活动而建立的一项制度,即各项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党组成员联系、参加一个党支部,做好各支部各项活动各个阶段工作的表率,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8、【主题实践】(第5页)即2010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9、【两反教育】(第5页)即201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
    10、【廉洁从检承诺】(第5页)是我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院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从政治方向、执法思想、廉洁自律、勤政履职等方面作出郑重承诺,进一步增强干警事业心和责任感。
    11、【党组成员纪律作风日常巡查制度】(第6页)即班子成员带头,与由普通干警组成的纪律作风民主监督小组一起,每星期两次不定时对干警工作考勤、挂牌办公和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巡查,确保车辆、人员在岗在位和出勤情况做到事事清、日日明,保证奖惩考核的准确与实效,实现以好的作风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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