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在金安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金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德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安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我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市中院的领导、监督、关心、指导下,认真执行区三届人大五会议决议,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全力保障金安经济社会发展迈大步、上台阶。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25件,审结3336 件,结案率97.4%,同比呈现收案增加17.2%、结案率提升6.3%、调解撤诉率提升3.6%,发回、改判率降低5.6%的“三升一降”态势,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一年来,以审判管理、人民陪审员选任、诉讼服务中心、巡回审判点建设、审判信息化、安检安保等工作为抓手,提高司法质效,为金安区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金安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调节法律关系,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以维护稳定为最大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职能,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始终把严打的锋芒指向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一年来,共审理刑事案件132件210人,审结132件210人,结案率达100%,7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故意伤害、“两抢一盗”案件52件8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6件22人,重刑率近30%。成功审理流窜团伙“飞车抢夺”案,从严判处两名主犯有期徒刑14年、13年,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城乡居民的安全感。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4件5人,审结了一起处级领导干部受贿要案。依法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促进“虚拟社会”的净化。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理了池某诈骗案,涉案金额达二千余万元,被骗单位系我区招商引资一纳税大户,为使被害人损失减小到最少,办案人员远赴多地,核查涉案资产扣押情况,受害人很感激地说:“有你们保驾,我们投资更放心”。 ----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以及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力度。一年来,共审理该类案件43起,被告人取得谅解书39份,调和率达90%,化解了一批可能激化的矛盾。 (二)以案结事了为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保障金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313件,审结2257件,结案率97.6%,涉案标的1.6亿元。一是优先审理涉及招商引资案件。在办理一起招商引资的房屋租赁纠纷案时,涉及到浙江艾莱依羽绒制品有限公司4.8亿元招商项目落户,各级领导关注,当事人要求迫切,办案法官加班加点在五日之内,缓和了当事人在诉前的尖锐对立关系,促使达成调解协议。事后,他们送来了锦旗,深表感谢。二是慎重审理城市房屋拆迁、劳动仲裁争议等涉案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70件,有效地化解了很多矛盾。三是精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宅基地纠纷、小城镇建设开发等案件23件,较好地服务了新农村建设。四是积极审理金融借贷、购销合同等事关企业发展的案件131件,保障了市场经济有序运行。五是稳妥审理物业管理、人身损赔、婚姻家庭等民生案件1547件,处理了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强调法官不仅是纠纷的裁判者,更要当好矛盾的调解员,全年调解率达到64.4%。 (三)以维护司法权威为使命,充分发挥执行的权益保障职能,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1件,执结300件,结案率为96.5%。 ----开展两项活动,进一步缓解“执行难”。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清理08--09年间的执行积案300余件,我院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组织“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58件。“清积”率皆达100%。 ----创新执行方式,切实维护社会诚信。在《皖西日报》等媒体对44名“老赖”集中曝光,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发布悬赏执行公告,举报“老赖”线索;依法对逾期不申报财产,以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10余个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四)以社会和谐为价值追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维护职能,促进“官民和谐”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2件,结案率100%。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机制,采用司法建议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全年审查非诉执行案件26件,执结25件,执结率96.2%,涉及了工商、环保、计生、卫生、水利、质监等部门,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有效地维护了计生国策。共裁定准予执行计生案件10件,执收社会抚养费70余万元。其中有一件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促使超生户主动缴纳社会扶养费13万元。 (五)以服从、服务于金安发展大局,开展各项中心工作 ----服务城市建设,完成重点征迁。我院干警牺牲节假日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区委、政府向我院下达的淠望中路144户征迁任务。 ----服务招商引资,力促项目推进。我院干警在办案同时,积极宣传金安经济建设项目、投资环境以及优惠政策,现已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服务扶贫开发,“整乡镇推进”。我院联系、帮扶东河口镇东河口村协调落实资金,开通无线调频广播,支持了村级阵地建设。该村现被评为“示范村”。 ----服务社会管理,参与综合治理。开展未成年犯帮教活动,以轻刑化和非监禁刑为主要手段,惩教结合,寓教于审。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为未成年人辅导员授课,邀请皖西学院大学生旁听案件庭审,被授予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适时回访考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二、切实延伸司法服务,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树立为民司法宗旨,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全面提高为民司法水平。 (一)完善诉讼服务措施 为兑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承诺,一是建立诉讼服务中心。配置便民电话、饮水机等设施,提供导诉、立案、排期、移送案件、委托鉴定、评估拍卖、费用收取、执行款领取等便民服务,方便当事人在大厅集中办理诉讼事务,实现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二是落实司法救助。全年共对361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3.2万元。三是推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方式审理案件,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四是在企业集中的经济开发区设立法官工作站,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保障诉讼群众安全,我院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充实警力,建立门卫登记制度,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购置安检门、安检仪、储物柜等设备,防止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区域。改建信访接待、调解、羁押室,改造启用 7个标准化法庭,在安保重点场所安装监控,确保人民群众在审判场所的安全。 (三)完善涉诉信访清积措施 积极开展“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落实三级包案责任制,确保信访人的稳控和案件的解决;实行重大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通报制度,尽可能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一年来,共排查清理涉诉信访积案58起,有效地化解了一批多年上访缠诉、矛盾复杂的信访积案,进京非正常访化解率为100%,实现了“世博”“亚运”期间无进京上访的目标。 (四)完善基层便民措施 为进一步方便偏远农村当事人诉讼,在农村法庭驻地外的13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自9月份挂牌启用以来,已巡回收案56件、普法宣传139次,就地开庭9起;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要求干警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开庭,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农村法庭建设。调整充实优秀人才到一线法庭。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保障服务能力 坚持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从严治院,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大力提升保障发展的水平。 (一)“从严治院”,狠抓四项建设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开展争优创先、“队伍建设年”、“人民法官为人民”三项活动,促进执法思想、司法理念和审判作风的转变,重点抓好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的学习教育与整改落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和表率作用带动队伍建设。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把业务培训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和学历培训为重点,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能力。一年来,组织干警63人次参加各类培训,有5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荣获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一等奖、二等奖及全市法院组织奖,全市法院论文评选活动一等奖(3名)、二等奖(2名)及全市法院优秀组织奖。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法院。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人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实行“五条禁令”上墙,建立“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惩防机制。向区委和上级法院述职述廉,对干警适时诫勉谈话、任前谈话60余次。连续六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狠抓绩效、制度建设。完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采取动态监控、阶段检查、定期通报等方法,重点加强对发回重审、全部改判案件的评查,并将结果记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修订完善制度23项,成立院风院纪督查领导组检查落实,形成以制度“管案、管人、管事”。 (二)“公信立院”,完善两项机制 ----完善民主公开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一是全面落实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公开”制度,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二是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公开量刑过程,规范量刑标准。三是建立法官轮流接访、院长定期“大接访”制度,加强民意沟通。四是重视司法宣传。通过新闻媒体通报重大案件,宣传法院工作,与《皖西日报》联办“司法公开宣传月”专栏,主动向民众传递司法的公正和透明。一年来,被各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采用信息稿件500余条,我院司法宣传工作步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六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增选培训新任陪审员21名,遍布每个乡镇,参审案件230件,进一步促进了民主公开,增强了法院公信力。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公正促公信。干警受监督意识逐渐增强,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一年来,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特邀10名监督员,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行政审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决议意见,全年向区人大备案76件。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政协委员的议案,办理交办案件1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科技强院”,加快办案信息化。全力推进网络办案系统工程。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改建标准化微机室、接入政法局域网,配置了数字化审委会,为审判、执行一线构建了信息化平台。完善网络应用系统,全面启用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实现立案、排期、移送、审判、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网上运行,便于及时掌控,杜绝超审限,提高了审判的科技含量。我院正朝着办公设备电子化、审判流程网络化、文书制作智能化方向迈进。 (四)“人才兴院”,重视人力资源调配。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可持续发展和一切工作的基础,通过三个坚持,不断增强法院整体司法能力。一是坚持“新人”下派制度。把新招录、拟提拨的人员,分批次派送到农村法庭锻炼,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真正把人民法庭作为培训法官的学校。二是坚持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交流综合科室、农村法庭、立案信访、各业务庭等岗位人员,改进作风,提高适应各种岗位的能力。今年共下派干警12名,轮岗交流43人。三是坚持用人制度改革,采取党组“票决制”选拔中层正副职12名,使一批年富力强的优秀法官走上了领导岗位。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干警争先创优,积极进取,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一些成绩,共有15个集体、31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市文明单位,陈久松同志获得全市优秀政法干警称号,论文评选、裁判文书评比、演讲、摄影、篮球等比赛,也在全市法院系统多次获奖。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金安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理解、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标准和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法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亟待转变,工作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三是一些社会矛盾的激化使法官职业风险加大,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仍然困扰着法院。对此,我院将下大力气加以克服、解决。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实现新跨越的重要一年,我院将全力保障金安科学发展,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职责,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崛起、强区富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围绕全区发展战略实施、重点产业布局、重大项目落实、民生工程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大局,超前谋划,能动司法,适度延伸审判职能,及时跟进司法服务,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积极主动为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二、在落实“司法为民”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人民性教育,提升“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找准案件的切入点,把握利益的平衡点,妥善处理好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矛盾和纠纷,着力解决诉讼难;在构建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执行难。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三、在强化“自身建设”上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强化“四院”工作方针,积极开展中政委要求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及最高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管理,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以优秀的文化塑造人、教育人、培养人,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精神保障。 四、在接受“领导和监督”上取得新进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区委各项工作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重大工作安排,确保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积极贯彻落实《监督法》,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金安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赋于的神圣职责,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金安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 《法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三个至上”:胡锦涛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 2、能动司法:又称司法的能动主义,是与“被动司法”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是指法官应该审判案件而不是回避案件,并且要广泛的运用司法权促进社会公平,并有义务为各种社会不公提供司法救济。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必然选择。 3、“五条禁令”: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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